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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建设海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卞高强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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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0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B)

 

卞高强委员:

我局作为“关于加快建设海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建议”(第0118号)提案的分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措施和意见报送如下:

一、我局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设的现状。

我局对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项目高度关注,在立项、建设等阶段提出指导意见,并积极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在智能交通方面,海口、三亚城市大脑中均有相关设计与应用,尤其关于信号灯优化,增补摄像头相关基础设施和视屏数据结构化等工作。在智慧海南城市信息模型(CIM)有关项目中,均涉及智慧管网、智慧环保、智慧城管等多个应用领域,推进相关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建设,并着手开展城市部件的数字化采集工作。有关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目前我省已在琼海投资开辟博鳌东屿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项目,开展了自动驾驶、车联网等相关试点工作;在文昌,已完成文昌航天超算车辆智能管理平台建设,该项目也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全要素全流程演练。

一、  下一步计划

智慧城市建设与智网联能汽车投资大、周期长、技术新等特征,下一步将依托二者发展中的大项目逐步协同推进,重点推进项目落地的实际推广和验证。其中,指导博鳌东屿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项目重点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行模式,推动项目逐步落地运营;其次,推进文昌航天超算车辆智能管理平台落地运营工作,并逐步推进这两个项目与智慧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最后,加快智慧城市相关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工作,强化信息项目中有关二者之间协同发展,同时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智慧停车、智能收费管理平台等联网运营,协同发展。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姚学恒;联系电话: 1867486309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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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118号提案的答复(B)

 

尊敬的卞高强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海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建议》(第011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抓住产业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建设。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文件要求组织省内有条件的市县参与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申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建设城市试点建设方案的函》(琼建城函〔2020〕371号)正式向国家部位报送了我省试点城市试点建设方案。

今年5月我厅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城函〔2021〕51号),通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我省报送的试点城市未纳入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

我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网络、5G建设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您的认可,但是与全国发达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好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新型网络设施。

    下步,我厅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城乡建设领域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推动我省“车城网”平台建设,有序开展车城融合应用研究,为建设与海南自贸港相匹配的信息化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城市建设处 

(此件主动公开)

 


省交通运输厅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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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18号提案的答复(B)

 

省大数据管理局: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海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118号)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博鳌东屿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项目有关工作》工作要求,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本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应用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工作,引领科技强国、交通强国,我厅统筹协调各级交通部门,积极对接省工信厅、省公安厅,不断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先后会同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智能汽车开发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环境分级方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夯实我省智能车联网制度建设,协调推动开放了部分市政道路和高速公路进行智能汽车测试,组建了我省首个智能网联汽车专家库,积极商洽江苏等国内车联网先进企业,指导琼海市车联网先导区开展相关工作,大力推动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智慧城市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基础底座”智能网联汽车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切入点,两者密不可分。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能构建智慧城市新型的感知体系、服务高级别自动驾驶快速落地,还可以提升公众的出行体验、服务城市智慧交通管理、解决城市拥堵等问题。2020年11月,住建部和工信部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城市以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等级智能网联汽车在特定场景下的示范应用为目标,坚持需求引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循序建设、车路协同的原则,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大数据局、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等部门推动建设海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以上意见,请答复委员时参考。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何光列、65363361。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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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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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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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交通运输厅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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