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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希望加强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1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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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5〕38号 A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279号的答复函
   
    邢增仪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希望加强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情形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2002〕28号)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为此,各市县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解决农村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不足的问题。
    今后,省级财政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对农村教育给予倾斜支持。如,根据各市县财力状况和工资保障程度,加大对市县财政工资性转移支付力度,力争2005年10月起实现市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达到“统一加上浮70%”的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2005-2007年,每年安排农村基础教育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省财专项资金3500万元,省财基建资金3000万元,各级种类扶贫资金35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教育的办法条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从2005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实施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符永笃,联系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政协提案 答复 函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