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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在公共场地跳广场舞应加强管理
提 案 者: 徐元芳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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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114号提案的答复(B)

 

尊敬的徐元芳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地跳广场舞应加强管理的建议》(第0114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小区业主自治能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文化、健身的需求促进了广场舞活动的蓬勃开展,但噪音扰民等问题日益凸显。对住宅小区内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可通过将小区内跳广场舞相关要求纳入管理规约,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多方共同监管。为保障小区各方更好地行使监管权利,我厅重新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明确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其违法违约行为进行劝阻等职责。二是明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融合

居民小区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应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的管理责任,鼓励创建和谐社区。为此,《条例》规定:一是明确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社区治理、多方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明确推动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三是强化街道对社区物业的管理责任。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鼓励街道办事处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四是鼓励各方参与和谐社区建设。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条例》培训和宣贯工作,提升公众知晓度。督促市县落实物业管理工作责任,指导业主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升业主自治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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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