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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
提 案 者: 许尚华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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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1〕55号

答复类别:B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许尚华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第0060号)由我厅分办,经结合我厅职能认真研究,现就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省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技能人才短缺日益突出,也引起了我厅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我厅在加强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和探索。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我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7.3亿元,连续三年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我厅已将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纳入培训对象,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同时,我厅积极配合省民政部门,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计划到2025年底,培养培训1.5万名养老护理员和100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目前我省技工院校中已有2所院校开设了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专项培养康复护理、社会工作、家政等专业人才。今年,我们将与省民政部门一起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大赛,通过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人才,给获奖人员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和颁发奖金,激励更多的劳动者投身养老服务业。此外,我厅还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海南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2020年版)》,我省企业从省外引进养老护理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按高级技师1200元/人、技师800元/人、高级工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引进养老服务业高技能人才。

    三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近期,我厅将研究起草我省的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明确康养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对劳动者和职工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岗位能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罗维  联系电话:65362103,15103080862)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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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琼卫提案字〔202121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006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许尚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的提案(第00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公安厅提供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2月,我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47.69万人,占总人口的15.42%,且日益呈现出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量增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一、关于构建构建全国统一的老年人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议。为发挥信息化对老龄服务管理的支撑推动作用,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主要用于全国老龄数据的搜集、加工、整合,为推动老龄健康工作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的医(康)养大数据云平台立项并积极申报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

二、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壮鼓励引导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逐步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制定培训计划,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支持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鼓励增加从事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6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马芳芳

联系电话:65359195

 


省民政厅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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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政协次会议

委员议第006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复文分类:B

 

许尚华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第0060号)提案收悉,经汇总梳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建议

    (一)举办首届消博会海南智慧养老发布会。5月8日,省民政厅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成功举办海南智慧养老“时间银行”发布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打造养老公益互助平台,适应自贸港建设背景下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海口市作为“时间银行”首个试点城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发挥先行先试“探路者”作用,为全省全面推进“时间银行”项目积累宝贵经验,努力推动实现我省区域内养老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

 

(二)升级海口市12349社区居家养老求助信息平台。海口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于2020年重阳节启动运营,中心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着力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模式,可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养老业务咨询、紧急求助定位、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预订、健康咨询与管理、长者档案管理(老人画像)、高龄补贴认证、智能设备联动、适老化产品体验、APP和微信线上支付等一站式高效、便捷的“点单式”智能养老服务。

(三)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水平。发布《海南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海南省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计划(2021-2022)》等文件,明确提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卫健委、省政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的通知》,推进《老年人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海政易—码上办事”APP等移动端,实现《老年人证》全程网办、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刷脸即办,确保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海南省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二、关于“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设方面”的建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构建起内容全面、标准明晰、运行顺畅、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综合监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一是印发《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九条措施》,对民办养老机构质量安全、登记备案、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消防检查、从业人员、机构评估以及购买机构责任险等方面提出9项有针对性措施;二是将公办养老机构管理经费到位率、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覆盖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率、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6项指标纳入海南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范围。三是2021年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现在我省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方面的短板,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系列措施。四是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强服务纠纷、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支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停业整顿、机构关停、人员安置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方面”的建议

修订《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强化对养老服务市场的引导、培育和扶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多元主体办产业。将养老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四、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主要采取培训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省、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区域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专业的培训,有条件的机构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一)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2018-2019年,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2次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培训,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院长、市县养老服务等工作骨干分别开展了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加强培养熟知养老行业法律法规、了解养老运营标准化管理、懂得养老服务质量控制的管护理人员,年培训250人次。2020年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2020年全省共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820人/次。

(二)开展养老企业、领军人员座谈会。结合我省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2020年,组织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来自省内外的10名养老领域专家、企业代表及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围绕“海南自贸港背景下如何推进海南养老服务发展”的会议主题积极建言献策,从不同角度诊断我省养老行业发展痛点,探讨养老产业发展趋势。

(三)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培养。利用海南省托老院建设成为民政部授牌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和“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全面提升我省养老从业人员能力。通过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课程、强化实训基地设备设施建设,提升管护人员技能水平等方式,不断完善省托老院的职业技能培训功能。2019年9月,省民政厅组织举办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选拔赛,通过选拔评比,选出4名参赛选手、1名裁判员人选,代表海南参加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我省获得优秀组织奖。指导各市县和养老机构开展轮训工作。各市县民政局和养老机构应每年根据实际,通过委托培养、邀请授课、技能大赛等方式,对已经接受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进行服务技能轮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针对您提案作出的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夏勇   

联系电话:65349002


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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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00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B)


许尚华委员:

我局作为“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第0060号)提案的分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措施和意见报送如下:

一、 我局开展的主要相关工作

有关建议中“政府层面,构建全国统一的老年人信息平台系统,重视对大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服务网的整合与搭建,实现各地数据信息全覆盖、互联互通、资源互补。”的内容,目前我局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了全省人口库(包含老年人信息)的建设;二是在智慧海南总体方案中涵盖物联网相关平台的规划,我局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泛在感知物联网平台落地工作;三是在应用服务网络建设方面,依托“海政易”“海政通”构建全省统一的应用支撑网络,实现网络通、数据通、服务通;四是持续加强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安全保障,我局将持续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完善政务外网和政务云的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提供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数据交换平台及区块链的基础设施,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与设施支撑。

二、 下一步计划

一是支持和加快我省智慧养老产业相关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二是依托政务共享体系打通全国与我省人口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老年人口数据共享,为老人健康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推动基于“三医联动”平台强化服务于老人医疗健康的功能实现;四是持续推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大数据安全运营管理平台,推动隐私计算等先进技术的落地应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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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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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民政厅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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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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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