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委员建议第006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复文分类:B)
许尚华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建议”(第0060号)提案收悉,经汇总梳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建议
(一)举办首届消博会海南智慧养老发布会。5月8日,省民政厅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成功举办海南智慧养老“时间银行”发布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打造养老公益互助平台,适应自贸港建设背景下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海口市作为“时间银行”首个试点城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发挥先行先试“探路者”作用,为全省全面推进“时间银行”项目积累宝贵经验,努力推动实现我省区域内养老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
(二)升级海口市12349社区居家养老求助信息平台。海口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于2020年重阳节启动运营,中心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着力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模式,可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养老业务咨询、紧急求助定位、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预订、健康咨询与管理、长者档案管理(老人画像)、高龄补贴认证、智能设备联动、适老化产品体验、APP和微信线上支付等一站式高效、便捷的“点单式”智能养老服务。
(三)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水平。发布《海南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海南省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计划(2021-2022)》等文件,明确提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卫健委、省政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的通知》,推进《老年人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海政易—码上办事”APP等移动端,实现《老年人证》全程网办、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刷脸即办,确保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海南省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二、关于“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设方面”的建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构建起内容全面、标准明晰、运行顺畅、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综合监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一是印发《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九条措施》,对民办养老机构质量安全、登记备案、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消防检查、从业人员、机构评估以及购买机构责任险等方面提出9项有针对性措施;二是将公办养老机构管理经费到位率、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覆盖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率、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6项指标纳入海南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范围。三是2021年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现在我省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方面的短板,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系列措施。四是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强服务纠纷、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支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停业整顿、机构关停、人员安置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方面”的建议
修订《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强化对养老服务市场的引导、培育和扶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多元主体办产业。将养老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四、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主要采取培训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省、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区域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专业的培训,有条件的机构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一)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2018-2019年,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2次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培训,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院长、市县养老服务等工作骨干分别开展了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加强培养熟知养老行业法律法规、了解养老运营标准化管理、懂得养老服务质量控制的管护理人员,年培训250人次。2020年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2020年全省共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820人/次。
(二)开展养老企业、领军人员座谈会。结合我省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2020年,组织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来自省内外的10名养老领域专家、企业代表及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围绕“海南自贸港背景下如何推进海南养老服务发展”的会议主题积极建言献策,从不同角度诊断我省养老行业发展痛点,探讨养老产业发展趋势。
(三)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培养。利用海南省托老院建设成为民政部授牌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和“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全面提升我省养老从业人员能力。通过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课程、强化实训基地设备设施建设,提升管护人员技能水平等方式,不断完善省托老院的职业技能培训功能。2019年9月,省民政厅组织举办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选拔赛,通过选拔评比,选出4名参赛选手、1名裁判员人选,代表海南参加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我省获得优秀组织奖。指导各市县和养老机构开展轮训工作。各市县民政局和养老机构应每年根据实际,通过委托培养、邀请授课、技能大赛等方式,对已经接受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进行服务技能轮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针对您提案作出的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夏勇
联系电话:6534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