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提案字〔2021〕13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050号
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韩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城乡融合产业发展(第0050号)》由我委主办。经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等单位,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和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号)。202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集成创新的实施意见》,全文共5章32条,主要是要解决好“人、地、钱、技”四大问题,具体从建设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构建城乡要素自由便利流动政策保障体系;打造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城乡融合;落实完善城乡人才双向交流激励机制,培养现代化农民,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现代化农村等四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
二、关于建立目录式保护机制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档升级“五基地一区”。加快调优品种结构、调精品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南繁种业、特色种养业、海洋渔业、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动热带特色农产品迭代更新,引进新奇特热带水果新品种200种,加强产业集群建设,做优做强橡胶、槟榔、椰子、沉香、文昌鸡、罗非鱼、金鲳鱼、火龙果、芒果、荔枝、咖啡、生猪等十二大品种,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形成热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目前按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产业政策。
三、关于设立政策性城乡融合产业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正在牵头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此外,省级财政从2019年起已将原有的相关涉农产业资金等产业类专项资金整合为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四、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形态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投入1000万元设立专门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放大10倍杠杆进行金融支持。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累计对26个联合体成员发放贷款70040万元,余额65795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及有关单位成功申报文昌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文昌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五指山水满乡农业产业强镇、万宁东澳镇农业产业强镇等4个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8600万元支持我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五、关于出台奖补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已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奖补机制,确保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2020年,省财政厅牵头设立了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业主,为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分险增信。同年,省财政厅确定了我省首批8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2021年省级财政实施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政策并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小微企业。2021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提高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支持市县政府(园区)对本地企业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直接融资予以奖励和支持,对机构设立总部、新迁入上市公司、参与投资海南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协助引进、保荐上市(挂牌)企业的中介机构等予以一定奖励与支持。
六、关于农贷及担保
实施“农保贷”项目,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发放贷款426笔,贷款金额6.56亿元,直接带动贫困户4579户。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覆盖面,持续推动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从贫困户向全体胶农覆盖,进一步推广瓜菜价格指数保险、积极探索政策性生猪“保险+期货”。从2020年起,省财政厅将生猪“农业保险+信贷”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截至今年4月,共撬动生猪养殖户贷款12笔共91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生猪养殖户的资金短缺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累计向银行及部门推荐231家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其中187家农业经营主体已获得授信总额148亿元,用信71亿元。截至 2021年 3 月末,海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1671.20亿元。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黎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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