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提案字〔
2020〕
67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54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A)
民盟海南省委会:
感谢你们对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治未病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主导地位的建议”的提案(第054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治未病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下的养生理论和技术方法,已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健康文化,长期以来在保障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人们身心健康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精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中医治未病改革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琼卫中医〔2019〕3号),并将中医治未病改革创新工作列入《海南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我省中医治未病改革创新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助推健康海南和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加强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
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的通知》(琼卫中医〔2019〕4号),加强治未病科室和中医治未病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向基层延伸,全省新建了一批治未病中心(科),有效提高了公立中医医院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治未病机构,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二、实施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在全国率先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细化为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类、健康调养咨询类、中医特色干预技术类、产品类和其他类五大类共计236项,制定发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琼卫中医函〔2019〕36号),目录包含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19项,健康调养咨询服务4项,中医特色干预技术207项,产品类3项,其他类3项。并根据服务项目的操作难度,将所有项目由难到易划分为I至III三个等级进行管理。
三、加强治未病和慢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培养,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第五十一条“鼓励在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收费等方面先行试点”精神,印发了《海南省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琼卫中医函〔2019〕37号),明确治未病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分为医师、护理人员和技能人员,对每一类人员的服务范围进行界定,治未病技师岗位可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为加强治未病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海南省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卫人〔2020〕12号),改革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制度。
四、对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依据国家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省卫健委会同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海南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类)的通知》(琼卫财务函〔2019〕67号),确定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内涵和服务内容,并将中医体质辨识等18项中医治未病类新增为省医疗服务项目。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新增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实行备案制。
五、推进慢性病中医健康管理和干预
《海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中明确提出,要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海南省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要发挥中医药作用,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开展脑卒中中医药防治研究,总结形成脑卒中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在医疗机构推广实施。加强中西医结合,开展脑卒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脑卒中防治中的作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为重点,深化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向脑卒中患者、高危人群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脑卒中等专业联合诊疗,综合多专业资源和中药、中医技术等方法,提高中医药防治脑卒中临床疗效。
六、明确社区医院、社康机构中医全科医生及公立中医院治未病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三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部发〔2018〕385号)规定,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以及职工个人具体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结合实际需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作为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也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中医全科医生津贴项目,提升中医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公立中医院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加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公立中医院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分类设立不同岗位补贴(可设中医治未病岗位补贴)。根据内部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增加中医治未病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
七、支持社会办中医类医院和门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意见》(琼府办〔2015〕230号)明确财政资金扶持社会办医政策,主要包括: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社会办中医类医院和门诊,财政按照琼府办〔2015〕230号文件要求落实有关财政补助政策。关于强化财政对中医药单方制剂研发的补助。鉴于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为省科技厅,因此中医药研发和推广的科研项目需向省科技厅申报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从实践中我们看到:
一是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积极性提高。对中医治未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后,大大提高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的积极性。目前全省76%的中医院成立了“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3家非中医类医疗机构成立了以开展治未病服务为主的中医药预防保健科。同时各医疗机构加强了治未病科设备和场地配置,全省中医治未病科平均拥有设备27.89台,场地360平米。“允许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政策发布后,各医疗机构引进了一批技能人员上岗,同时也解决了医院部分未取得卫生技术资格人员的合法性执业问题。
二是中医治未病服务产品增加,亮点凸显。系列政策实施后中医治未病服务量明显增加,据统计,2019年全省开展中医体质辨识18662人次;中医特色健康体检(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西医健康体检)84466人次;中医健康干预46361人次。18项新增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布后,膏方诊查服务已完成价格备案工作,各级中医院先后推出“膏方节”等中医特色活动。三亚市中医院自主研发喜松堂品牌健康产品18大类289种, 2019年为境外人员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同比增长25%,推动了中医药走向世界。
诚然,当前中医治未病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如何完善运行和管理机制、建立人才队伍的培养模式、构建传播平台和增加资金投入等等。下一步,我们将对标海南自由贸易
港建设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构建高水平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方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中医治未病改革创新试点,健全全省中医治未病体系,二级以上中医院均设立治未病科(中心),加快新增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和出台收费政策。大力普及小儿推拿、艾灸、火罐、刮痧等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探索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的规范表述,进一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到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另一方面,进一步突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将中医药、现代康复技术和海南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融合起来,打造海南中医药特色康复品牌。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到2022年所有的三级中医院均设置康复科、50%以上的二级中医院设置康复科,所有的康复医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中医馆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针对老年性疾病、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海南具有地域康复优势的疾病制定和推广一批康复方案,吸引省外患者到海南康复。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齐虹霞
联系电话:65390709、13208988095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三次会议第0542号提案 | |
提 案 题 目 | 关于加强中医治未病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主导地位的建议 |
承 办 单 位 |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承办人员办案 态 度 √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 ( ) ( ) |
承办情况√ |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 ) ( ) ( ) ( ) |
征求意见 方式√ |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 ) ( ) ( ) ( ) |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 ) ( ) ( ) ( ) |
具
体
意
见 | |
委 员 签 名 | 年 月 日 |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一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请登录智慧政协系统http://36.101.208.124:9001/hnzx将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并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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