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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石油液化气的建议
提 案 者: 黄凤江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应急管理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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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因为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

黄凤江委员: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石油液化气的建议》(第0529号),我厅为主办单位。收到该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期三个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第二阶段深入集中整治,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第三阶段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目前,各市县和有关部门都结合实际印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瓶装石油液化气专项整治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省住建部门组织5个检查组,赴文昌、澄迈、昌江、琼中、定安等5个市县开展抽查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查处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儋州市公安交警查获一辆非法超载运输瓶装石油液化气的货车,依法作出了处罚。省安委办利用检查督查时机对各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日常监管、专项排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协调规范。二是部分市县未按要求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燃气管理部门打击力度不够,非法经营网点难以取缔。三是违规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液化石油气钢瓶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充装站存在设施安全间距不足、消防水量不足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安委办将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和深化巩固。一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对有关部门、各市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和引导群众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推动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市县交叉执法,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筹部署,发挥综合协调联动作用,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我厅结合本省实际,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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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因为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