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海南省
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51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仁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的建议”(第0518号),经我局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网络外卖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我局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开展了一系列监管工作。
一、摸清网络餐饮底数
截至2019年底,在我省开展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共51家,主要为美团外卖、饿了么、饿了么星选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在部分市县辖区开展业务的小型第三方平台;已备案的网络餐饮自建网站16家,为肯德基、必胜客在各市县的连锁店;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7764家,其中海口市6962家、三亚市4862家,占全省总数的66.56%。
二、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印发《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琼市监餐函〔2019〕23号),省、市(县)市场监管局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市监餐〔2019〕3号),并4次约谈了美团外卖、饿了么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切实履行入网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平台公示入网商家资质证照、人员健康证和量化等级等信息,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各市县局也多次对辖区内的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明确责任义务。三是做好线上排查。海口、三亚市局积极利用“以网治网”“O2O网监系统”等技术手段,摸清第三方平台底数,智能监控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净化网络餐饮环境。四是开展现场检查。以检察机关转来的线索、系统自动抓取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线下实地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无证经营、证照信息不符、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的,除了作出行政处罚外,还要求第三方平台做下线等相应处理。
2019年全省共检查第三方平台70家次,检查发现未落实备案义务52家次,未落实审查登记责任57家次,未落实配送责任3家次,未落实抽查和监测责任12家次,其他未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未对送餐容器及时消毒、没有培训记录等问题5家次;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2665家次,检查发现无证、冒用或使用假证的28家,超范围经营的64家,未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的205家,其他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三防设施不到位、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等问题427家。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3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711家,取缔无证经营6家,对第三方平台立案9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立案2件,共处罚款32.3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22件。
三、深化与平台合作
我局与“饿了么”平台(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签署智慧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数字化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共同维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一是共享食安监管数据。与平台共享餐饮服务提供者基础数据,平台按规定对入网商户提交的资质信息进行查询、甄别、比对,避免虚假商户入网经营。二是开展食安信息合作。与平台互通食安监管政策措施、食品抽检情况、食安风险等信息,提高安全防范、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效能。三是共创食安义务监督新途径。鼓励外卖骑手对入网商户经营资质及食品安全、食品包装等问题开展线下监督,扩大监督范围,提升监管准确性。四是共同治理违法行为。与平台互通违法违规餐饮企业查处信息和线索,平台对涉及的入网商户采取下架等处罚措施,联合惩戒违法行为。目前,“美团网”也提出与我局签订智慧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鼓励第三方平台直播入网商家后厨环境卫生和食品加工过程,把关键环节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消费者监督,实现多数人监管少数人。二是打造智慧化监管。依托我局建立的“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系统,督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视频监控,并通过互联网将视频信号接入系统,由系统智能抓拍违规操作行为,监管人员进行远程巡查,实现餐饮服务智慧化监管。三是落实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深化落实与“美团网”“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的智慧监管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共同治理网络餐饮违法行为。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王兆东
联系电话:13907595090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