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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规范我省驾校经营管理的提案
提 案 者: 陈川志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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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486号提案的答复(B)

 

陈川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我省驾校经营管理的提案》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零时,我省驾培监管服务系统平台与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对接以来,驾培市场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得到有效落实,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买卖学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驾校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学员基础训练科目二必须完成720分钟、科目三完成1082分钟且达到300公里”要求。省道路运输局和各市县运管部门运用“机动车驾驶员监管服务系统平台”监管平台,对学员学时的合格性进行及时判别,防范学员培训虚刷学时,大大降低了学时舞弊行为,培训质量与考试合格率不断提高。

但是,目前我省驾培市场仍然存在部分驾校营私舞弊的现象,个别驾校、个别教练员有私自拆装和人为改装车载计时设备伪造学员学时的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六条建议,我厅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专题研究将建议融入到今后的驾培管理工作中,积极采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主动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关于您提出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驾培和人命关天重视起来,千万不要把未来的汽车驾驶员培训成未来的马路杀手”建议。培养合格的汽车驾驶员一直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目标,我厅督促指导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驾校严把培训关,对于学时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培训质量,为平安交通把好第一道关。

(二)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充分发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后台监控系统作用,严禁营私舞弊。对营私舞弊的行为现象,惩一儆百”建议。我厅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一是对计时平台升级培训设备,采取活体人脸识别检测,杜绝使用照片进行签到;设备终端实施随机签到和签退二维码,教练员和学员参加培训必须使用本人手机进行扫描,以确保学员本人到场参加培训。二是计时平台设备增加“防跑马机”自动识别机制,自动判断出利用“GPS信号干扰器”产生GPS位移和车速,并能识别干扰器生成的随机GPS信号,建立相应报警和提醒机制,提示教练员停止作弊行为,促使驾校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便于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三是计时平台设备增加对焊接“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和“照片机”的自动识别机制,对于破坏设备终端的暴力破解手段,给予坚决杜绝,并备案通报驾校和各级管理部门。四是针对各种作弊手段现象建立了长期的自动监控识别机制,并提前做好学时有效性预审工作,从而抑制学时造假现象。

(三)严格执行制度严处违规行为

关于您提出的“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驾培管理政策措施,实施严厉的管理制度。对违规的培训机构和教练实施零容忍;对违规的学员实行三年禁入学习,取缔驾校的培训资格”建议。我厅将不断加强对驾校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驾校和教练员不按《大纲》规定培训内容和学时,针对学时弄虚作假等各种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确保我省驾培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以上是我厅对您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与物流管理处 聂劲庭;

联系电话:65324013。

 


省交通运输厅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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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