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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 更好接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提 案 者: 阿衣巧尔盘·朱马巴衣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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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83号提案的答复(B)

 

阿衣巧尔盘·朱马巴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 更好接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进一步提升出租车司机好客形象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这一发展定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各市县严把出租车驾驶员的准入关,强化教育培训和服务意识,将出租车这一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名片”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近几年的整治,海口、三亚两个中心城市的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驾驶员服务意识明显改善、职业操守更加规范,群众反映的各类不文明经营行为较先前明显减少。但个别市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出租车驾驶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接受教育能力和服务意识整体较弱。

为加强出租车司机的日常培训,我厅指导省道路运输协会,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行业发展实际,研发了“海南省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系统”,聘请专业讲师录制教育宣传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导各市县强化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好客”服务意识,对标国、外发达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 关于严格出租车考核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省出租车行业严格遵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JT/T1068-2016)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JT/T1069-2016)两个部级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2018年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每年组织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配置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由于出租车行业具有流动性大、服务范围广、驾驶员集中难等特点,企业对所属从业人员在安全运营、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日常考核仍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制度落实流于形式,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为此,我厅将进一步督促出租车企业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按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明确企业与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出租车的经营实际,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规范各类经营管理行为。

三、 关于积极开展出租车文明创建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经企业自评、市县初核、省级复核等形式,组织对全省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定,期间先后涌现了吴妚梅、龚银州等“安全文明标兵驾驶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为我省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树立了先进榜样。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指导各市县加大对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力度,积极开展“文明的士之星”“最美出租车司机”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服务热情,努力为我省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 关于搭建出租车行业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建议

我省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底子较薄,部分市县出租车(含网约车)未安装信息采集的终端设备、乘客评价系统设备等,车辆运营数据无法传输及采集。同时,受财政预算和项目立项推进影响,全省出租车监管平台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与省大数据管理局沟通协调,争取其大力支持,力争将“出租车行业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纳入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行业科学管理水平。

五、 关于增强人文关怀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始终将出租车驾驶员的工资待遇及各类诉求作为日常管理工作来抓,特别是对部分生活困难的驾驶员,要求企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采取“一对一”帮扶、慰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人文关怀,让广大从业人员获得更多的归宿感,以及让广大群众增强对出租车驾驶员这一职业的认同感。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曹贤球  65220159。

 


省交通运输厅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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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