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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对海南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孙薇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应急管理厅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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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因为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

孙薇委员:

您提出的 “对海南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建议”(第0481号提案)收悉,经我厅深入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合理对待烟花爆竹禁限放,避免“一刀切”

我省各市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由市县人民政府府根据环保部门意见而确定,但由于近些年部分市县没有处理好环保要求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一味扩大禁限放区域和停发销售许可,没有考虑我省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和节庆活动的需求,只堵截源头,不疏导需求,更容易刺激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发生,安全隐患更大,安全监管难度增加。

在对待“禁限放”这个问题上,我厅一直建议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结合实际,科学划分禁限放区域,避免“一刀切”,既充分考虑大气污染防治、建设生态文明省的要求,又考虑群众需求,指导群众文明过节,合法燃放。

二、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一)及时、合理发放销售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开展实际、群众燃放习惯和需求,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规定,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范、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及时、合理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既要符合禁限放要求,又要防范因经营布点不足、许可发放不及时导致非法经营发生。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本行政区域的零售网点公布,让群众知悉零售网点地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行政许可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申请许可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对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和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经营单位,应及时注销其许可证。

(三)加强安全监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学习掌握烟花爆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梳理分析烟花爆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检查督查,督促企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伍捷

电话:68925620

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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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见附件

省公安厅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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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留作参考

海南省公安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81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D

 

孙薇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海南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建议”(第0481号)收悉。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负责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及燃放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公治[2006]368号)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为: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综上所述,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负责。

二、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两点建议

经调研,我厅作为业务管理单位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建议为:

(一)科学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禁限放范围。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不是“一刀切”能够剔除的历史糟粕。据新闻等传播媒体了解,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单位近几年在不同场合和环境下进行科学测试及技术论证分析,得出结论:“燃放烟花爆竹在一定的时间内环境污染效应是很明显的,但如果将之放到更长的时空条件下去分析,烟花爆竹的影响为过眼云烟,由于时间分担的原因,对整体的环境影响并不十分突出”。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结合区域、时段、民俗、污染等相关因素综合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二)如全面禁放,应有缓冲期。一旦全面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海南整个烟花爆竹行业将不复存在。全省  34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3353家零售单位的2万余名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和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废除问题都将极为尖锐且须及时解决。因此,为顺应中央“保就业、稳就业”的号召,建议循序渐进推进烟花爆竹的全面禁放工作较为稳妥,让烟花爆竹行业有个缓冲期,逐步退出市场。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公安厅

                     20207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人:梁丹丹

联系电话:68836421

省应急管理厅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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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因为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
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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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公安厅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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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