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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打造“诚信海南”靓丽名片,夯实自由贸易港基础
提 案 者: 孙薇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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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

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79

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孙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诚信海南”靓丽名片 夯实自由贸易港基础》提案收悉,此提案由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重要前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中央12号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都为新时期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委书记刘赐贵多次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重要指示,省长沈晓明要求“用2-3年时间建成具有海南特色、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定位,并强调要将海南打造成为全国最讲诚信的地方。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领导下,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完善了由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作为双牵头单位,覆盖51家成员单位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谋划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思路,建立完善海南自由贸易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初步显效,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法规制度标准不健全、数据归集共享面仍有留白、信用应用深度广度还有待提升、联合惩戒的自动化体系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尽快加以解决。

  1. 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政府机构4类主体,参与“诚信海南”建设,充分释放信用价值,提升全社会对信用良好的获得感。

          明确信用主体范围、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四类主体是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将其纳入信用主体范围,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参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诚信海南”建设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实现信用信息归集量、质双提升。截至20206月底,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了1.87亿余条信用信息。其中归集企业和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1.1亿条,自然人信用信息7420万条。横向归集省级52个部门信用数据,同比增长13%,其中与省高院、市场监管、税务、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12个部门建立系统实时对接,系统对接自动归集数据量占总数据量的99%。纵向建立与国家信用平台数据共享交互机制,争取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全国“双公示”、红黑名单等累计约2亿条信息向我省全量共享。

    (二)加强信用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一是丰富线上宣传渠道。通过“信用中国(海南)”官网,“信用海南”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发布信用信息,并结合动漫和信用知识,原创发布9期“漫说信用”系列宣传图解。二是线下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会同各部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专题活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丰富多样的公益主题宣传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了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三是组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就信用政策法规解读、联合奖惩机制、信用修复等内容对各市县、各部门的信用骨干进行培训。

    (三)强化诚信档案和信用记录建设。一是强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180号),推进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务员考录、干部选拨任用与监督管理、安排政府扶持资金的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进全省个人诚信积分建设和实施工作,对全省自然人累积信用积分并在部分领域试点应用。主要切入点,考虑以全省“一码通”“一卡通”作为“金椰分”提供“惠民便企”信用便利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一体化推进这项工作落地见成效。

    (四)完善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通过对各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及联合奖惩促使的细化梳理和明确,探索对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开展事前信用核查和事后联合惩戒。二是省大数据局已建设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服务。我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已接入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画像,支撑金融机构开发纯信用贷款产品,服务守信企业将获得更多信贷支持。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等多项重要文件均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省司法厅牵头的法治政府考核已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建立公职人员信用监督机制,对被执行人或协助执行人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将其失信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构成违纪违法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构建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协同监管三大共享体系

(一)探索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国家发布的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等行业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向全省印发通知就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提出要求,其中,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将旅游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我省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权重参考指标(约占80%),加强对各涉旅企业的考核监管。正在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估有关办法,建立公共信用监管评估机制。

(二)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程。20191219日,《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议。目前正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初稿有关内容,围绕信用立法技术难点和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框架特点,继续优化《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为信用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立法支持和保障。

(三)促进信用服务业有序发展。当前,我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总体较为滞后,本土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竞争力,有必要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201911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人民银行为信用评估评级机构的主管单位。目前人民银行正在清理和规范信用评估市场,并指导有关企业按照《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备案。同时经与人行总行沟通,原则同意我省成立一家征信服务机构,目前,相关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省将逐步培育征信服务市场,积极引进龙头信用服务机构,孵化一批信用企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

(四)加强与芝麻信用等第三方合作。20199月,省发展改革委与蚂蚁金服芝麻信用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在数据共享、推动全岛住行全免押等方面深化应用场景建设,打造“信用游海南”。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以海口、三亚为试点,联合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共同在住宿、租车及充电等领域逐步落地场景应用。为加快推进各项激励场景落地,省发展改革委指导省诚信企业协会与芝麻信用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参与诚信公约,推进企业诚信自律;省市场监管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厅局指导下属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拟推出“先游后付”等项目,推动分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海口市发展改革委与芝麻信用共同编制了《“信易游”海口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信用出行、信用住宿、信用商业街等游客、市民能切身体会的场景,目前已有20余家酒店上线免押入住模式,40家租车企业上线免押租车服务;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信用游三亚”试点工作方案》,以吉阳区和海棠区为示范区,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场景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1. 突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特色,打造诚信海南靓丽名片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转变管理模式,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一)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强化事前环节主体自律和自我约束。一是积极推动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在全省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2019底,全省共1695个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其中1156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占比68.2%省司法厅牵头组织海口市、三亚市2个市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5个省直单位于20196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至2019年底各试点单位累计审批1015人次,完成事中、事后核查362次,推动形成“办事只跑一次、一次就能办好”的便民服务新模式。省税务局在海口市对106项涉税事项试点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该事项被省委自贸办作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公开发布。服务推行一个月已成功容缺办理涉税业务1.07万笔,减少“来回跑”次数1万余次。二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支持省诚信企业协会联合芝麻信用发起“海南企业信用公约”活动,鼓励各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签署信用公约,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截至目前,已有5440家企业主动参与信用公约活动。三是落实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严格按流程、按规定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将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信用修复承诺书》视为信用修复的必要条件。

    (二)推动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取得实效。海口海关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失信企业通关货物检查率是高级认证企业的132倍。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于信用较好级别企业(AB级),享有领取发票、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对于D级纳税人实行发票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措施。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率先在全国建立覆盖全省旅游监管对象的旅游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餐饮四大类业态企业主体开展信用评分评级,依据评价结果在行业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评分标准、评级规则,针对不同得分,不同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监管。省交通运输厅将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三个领域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AABCD五个级别,并依据信用状况在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政策优惠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了《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流通信用监管办法》,建立了 49 家粮食流通监管服务对象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同时将其信用等级由低到高分为“BBAAA8个等级。省知识产权局18家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建立了信用档案,依据监管结果和信用状况将其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省林业局印发《海南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托企业信用,对企业提出了运行监测分级认定的管理方式,对监测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龙头企业称号。

    (三)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省发展改革委建设运营的“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公示了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红黑名单信息。截至20206月底正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3784条,行政许可信息311143条,红名单53135条,黑名单1658007条。网站自201810月改版上线以来已有1557397用户访问6091万次。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截至2020415日公示涉企行政处罚信息16741条、抽查检查结果28808条。其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也在其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依法依规公示各类失信信息。通过多渠道公示民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教育、环保等领域信息,起到社会监督、带动惩戒的作用。

    同时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全过程监管体系,设定了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提出组织保障和制度安排,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前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73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刘咏琪0898-68925810、陈贤华0898-6872158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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