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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王义俊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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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琼卫提案字20206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046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王义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第0467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科学统筹养老和卫生两方面资源,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家庭,201511月,国务院印发了《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文件。2016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277)文件。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一、医养结合、医院和养老院一体化方面

在加强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服务能力方面,2017年以来,省民政厅和原卫生计生委按照《海南省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以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市县积极推动了医养融合的发展。截至20203月底,全省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182家,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共有162,占养老机构总数的87.9%。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35家民营医疗机构开通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省托老院与海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成立了医疗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满足了院内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融合,实现三种养老服务一体化方面

一是政策层面上支持三种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20179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44),文件提出,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提升其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失能老年人托养等功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是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我省采取试点推动的方式,着力推进试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拓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在民政部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海口市获得3370万元开展全国第二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2019年三亚市也获得1571万元用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试点的支持。其中海口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中,通过大力开展“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试点,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慈善捐一点”的方式,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午餐服务,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餐饮需求,得到李克强总理的肯定。截至目前,海口市建成 49家城乡“长者饭堂”,重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保健、文娱等养老服务,实现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三、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着力满足老年人情感慰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看病就医等服务需要方面

《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277),文件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合理完善,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康复护理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得到保障。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更加成熟,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191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文件中首先明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要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目前,我省医养结合取得较好的情况及成绩。截至2019年底,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共13家(养办医10家,医办养3家),老年病医院2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卫生签约150对。医养结合床位共5663张,分布在全省各个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全省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182家,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共有160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87.9%80%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就医、康复护理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继续深入推进海口、三亚、儋州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主动做好海南颐养公社等健康养老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工作,上工谷运动康复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三亚鸿森医院医养融合模式。三亚中医院中医康养模式等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成效显著,推动省老年病医院(省干部疗养院)、五指山中医院增设养老服务业务。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加强老年病学科建设,批准设立成美医院(老年病医院)。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乐东永涛花梨谷森林康养基地、南岛森林康养基地、仁帝山雨林康养基地、霸王岭森林康养基地等4个项目获批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我省医养结合模式得到进一步丰富。

开展老年心理关爱和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海口市作为第二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确定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省托老院为试点项目,确定海口市美兰新安社区和三亚市海棠区椰林村为第一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加强宣传引导,使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积极推荐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与规范的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

四、理顺社保管理制度,适应医养融合需要方面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中明确,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

省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研究,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多层次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协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工作。

五、建设养老型小区,适应医养融合进社区需要方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2017年印发《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 )和有关操作规程,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要求配套建设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二是2019年印发《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操作规程》,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确定的分级控制规模,配套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养老助残、社区服务、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并明确在土地出让、项目建设、预售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要求。

三是20203月印发《关于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落实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要求,并对2018年以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台账。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4-6月,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规划厅赴市县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六、下一步打算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每个地级市市辖区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22年医养服务签约率达10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操作规程》,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要求配套建设管理要求,确保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落实包括养老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实施小区养老一体化建设,确保小区养老有场所,进一步推动社区养老工作。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王继恩

联系电话:65359195

附件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0467号提案

《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0467号)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健康处

承办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老省政府办公大楼413

电话:65359195  传真:65376291

承办人员办案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承办情况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征求意见

方式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前四项由承办单位填写,后六项由提案人填写;

3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

公室邮政编码:570203

电话:31999333   传真:31999240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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