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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推进高端水果茶饮原料进境口岸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丁飞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商务厅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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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商务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430号提案的答复(B)

 

丁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端水果茶饮原料进境口岸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对水果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近几年,我国水果进出口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我国水果及制品进口量592.48万吨,进口额84.16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24.8%和34.5%。海南省作为热带水果的主要产区,但目前热带水果生产量难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进口水果仍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由于进境水果属高风险动植物产品,国家要求进境水果必须从建有进境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口岸进口。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是口岸重要配套功能之一,也是口岸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只有八所口岸具备进境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水果进出口业务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为加快推动我省口岸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规划建设,完善我省口岸的配套功能,根据海关总署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及“十四五”期间海南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厅商有关市县和口岸业主单位,研究起草了《海南口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十四五”布局建设方案》。该《方案》已经2020年5月26日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4日印发实施。根据《方案》,我省对口岸增设进境水果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产品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原则上不作限制,鼓励口岸根据当地发展需求设置。另外,6月11日,省政府已批准同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洋浦港口岸设立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请示》的立项申请,我厅会同海口海关等部门正在积极帮助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洋浦港口岸进境水果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口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海南口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十四五”

    布局建设方案》

    

                                    海南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重辉,电话:65230589)

 


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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