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的答复(B)
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我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取方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1994年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以来,我省采用从燃油销售中直接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收费模式,实现了全省公路“一脚油门踩到底”不再设卡收费。这种无差异费率的征收模式决定了我省当前公路建养资金主要来源于该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长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发展,公路建养资金缺口逐年扩大,供需不平衡矛盾日益突出,亟需我们在公路建设投融资模式上有所突破。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厅积极探索创建未来新能源汽车交通规费征收模式,并于2018年率先提出了里程费改革的设想。
在选取里程费改革收费技术方面,我厅秉持国产自主、先进稳定的原则,经与交通运输部及其下属从事公路收费制度设计、技术研发的科研机构进行多番探讨,最终明确以北斗卫星定位导航作为改革收费技术。根据省领导对《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里程费改革制度创新和ETC发行推广
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指示,我厅已组织交通运输部下属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研发北斗里程费运营管理平台。由于国家正在大力发行推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为实现进出岛车辆不停车收费的无缝衔接的目标,确保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成功,北斗里程费运营管理平台将预留兼容ETC功能的接口。
今年4月15日省政府专题会议作出新的指示,该改革事项由省财政厅从收费标准、测算改革后征收额等方面率先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待省政府批复后再开展后续工作。请您继续关注与支持该事项进展情况,欢迎向我厅提出更多相关建议。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林森 0898-65363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