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高度关注并依法保障我省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进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6-16
详细查看
关闭
A.解决或基本解决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0〕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海南省第七届政协三次会议

第0271号提案的答复(A)


民进海南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高度关注并依法保障我省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建议”(第027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今后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依法稳步提高问题

(一)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建立正常调整工资办法。一是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二是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每两年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分别于2014年10月、2016年7月、2018年7月调整全省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确保了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依法稳步提高。

    二、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并单列班主任津贴,督促市县足额落实发放问题

    (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7号)规定,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原则上比照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与年终一次性奖金额度之和核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相应提高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09〕122号)和《关于高中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258号)规定,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学校自主设立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500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向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班主任倾斜。

    三、关于临聘教师同工同酬问题

临聘教师是学校编制外临时聘用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7号)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经费,保障中小学临聘教师工资收入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  何启文  联系电话:65200908)


省财政厅
2020-07-30
详细查看
关闭
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7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海南省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关注并依法保障我省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建议”的提案(第0271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今后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依法稳步提高问题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每两年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我厅配合省人社厅分别于2014年10月、2016 年7月、2018年7月调整全省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确保了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依法稳步提高。

    二、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并单列班主任津贴,督促市县足额落实发放问题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9﹞165号)规定“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合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向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班主任倾斜。

    目前公立中小学在编人员薪酬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中央及我省相关政策核定,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全额保障,所需资金财政已在单位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等相关工作。

感谢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附: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 程丽丽

联系电话:68531895

 


省教育厅
2020-06-09
详细查看
关闭
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6-16
详细查看
关闭
A.解决或基本解决
省财政厅
2020-07-30
详细查看
关闭
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