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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严控食物和住宿物价上涨,促进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李孟森

    1、物价上涨对旅游业的负面影响。经调查,海南省近年来物价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在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的菜市场,水果价格、蔬菜价格、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2-25%,全国同时间段的这些物价上涨约为4-10%;物价上涨给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带来一定的阻碍作用,表现在:旅游人数严重下降(2019年的国庆期间到三亚旅游人数和2017年同比下降13.7%,进入三亚旅游旺季的11月份,同比下降16.5%),酒店业、餐饮服务业、旅游景点门票、出租车业以及其他与旅游业相关行业等收入大幅下降。

2、存在的问题

(1)游客选择到海南旅游的热情不高。经调研,物价上涨是制约游客到海南,特别是到三亚旅游的最关键因素,食物和住宿价格上涨给游客带来经济负担,游客到东南亚各国旅游的费用远远低于到海南旅游的费用。据国家统计数据表明,2019年春节期间,在海南旅游人均支出超过2468元,排在全国的首位,是全国唯一一个超过2000元的省份,超过上海和北京。出于对旅游成本的考虑,同是热带气候和空气质量优越的东南亚各国更有吸引力。所以到海南各地、特别是三亚旅游的人数显著下降。

(2)省内无法很好的抑制物价上涨。尽管省内领导多次调查研究海南物价上涨的原因,也召集研究平抑物价上涨的专题会议、加大平抑物价上涨的力度,但是效果并不显著。今年以来,由于非洲猪瘟的影响,省内大量处理养殖生猪,造成海南市场生猪供应不足,生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近几个月猪肉价格已经同比上涨50%以上,目前还没有价格回落的迹象,生猪肉价格上涨,也在一定程度带动其他菜价上涨,物价上涨让游客的饮食成本增加。

(3)市场菜价、鱼肉价格有中间不明因素的操控。海南本来是水果、蔬菜、羊牛养殖、海产品生产的好基地,但是为何海南生产的水果、蔬菜、羊牛肉、海鲜品的价格却高于内地的市场?据调研,在海南的一些大的水果、蔬菜、羊牛肉、海鲜品的运输、销售过程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成本的消耗。一些大宗的交易有非法组织或个人抽取费用,例如海产品出码头,除收取码头管理费外,还有一些非法人员收取费用,100公斤的海产品收取15-30元不等,一些猪牛羊、水果、蔬菜等在运输过程、进入市场过程也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因素的存在无形中造成市场价格的上涨。

(4)种养业的积极性和种植土地使用率不高。据调研,海南的农民,由于市场信息了解不够、不多,出现种植的水果、蔬菜、槟榔等无法很好的销售。特别是今年的槟榔,价格严重下降,造成农民亏损;一些大型的种养场主在养鸡、养羊、养猪出现较大的亏损,挫伤了种养业主的积极性,造成产品供应不足;同时政府部门没有好好利用荒芜的农用地,也没有规划好种养的计划,荒芜的农用地已经无法再用于种植蔬菜水果。由于有这些因素的存在,水果、蔬菜等供应量下降,造成菜价上涨。

(5)大面积拆迁造成租房难。以三亚、海口为例,由于过度拆迁,而且没有及时建好房子,外地到海口、三亚的游客租房紧张,所以租房价格上涨。租房价格上涨带来连锁反应,带动其他物价上涨。

(一)严格控制物价上涨措施

1、丰富市场的物品供应。设立政府部门的采购运输公司,在本省的大型蔬菜水果供应基地、种养殖基地、码头等设置收购站,有计划、有目标收购蔬菜、种养殖物品、海产品等,然后投放市场;在邻近省份设置收购站,收购海南市场需求量大的蔬菜水果、种养殖物品、渔农牧产品,直接运输到海南,投放到各市场。

2、重农桑、激励农民种植和养殖。重新调查全省的农田、菜田、荒芜农田、养殖场数量,有长远的计划,按照现代化的方式规划农用地的使用规律重新规划使用;给养殖场补偿,出台对种植场、养殖场种养的品种的补偿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市场紧缺物品加大补偿力度。规划成片区的农用耕地和大种养场殖场,用于市场物品供应的专属区域,以政府、集体和个人参股模式经营管理。

3、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菜价的内在操控组织或个人。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联手,采取暗访、便衣、发动群众举报形式,掌握非法组织或个人收取费用的证据,然后采用强有力的打击方式,肃清导致物价上涨的中间环节。

4、严格控制酒店、宾馆和餐饮业价格。出台规章制度,不允许酒店、宾馆、餐饮业、房屋租赁等随意涨价。

(二)加快恢复拆迁房屋的建造

1、准许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省外资本参加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遏制不符合规定的新的拆迁。

2、准许边建边报批。请求中央给予海南省执行部委的某些审核权限,一些需要报送中央部委的审批权,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海南省有自主审批权。

3、有计划规划成片区的中低收入住房建设。在各市县建设廉租房,可分为短(1年)、中(5年)、长期(50年)廉租房,对于短、中期廉租房,非本省户口居民也可以租住,租房价格和具有本地户口居民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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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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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30

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李孟森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控食物和住宿物价上涨,促进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310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控制物价上涨措施的建议

您提出严控物价上涨措施的建议,我们给予采纳,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物价高制约着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影响到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人才的引进和保留。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视物价高为痛点,统筹力量、综合施策,从生产、流通、监管等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扩大生产,提高“菜篮子”自给率。我省蔬菜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种植面积和产量较小,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为此,我省加快推进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推广优质品种,扩大种植面积,确保15万亩常年蔬菜基地稳定生产;出台建设基地补贴政策,从种植、生产设施、价格指数保险等环节进行补贴,调动种植积极性。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去年以来,我省猪肉及其替代品价格上涨较快。为平抑市场猪肉价格,我们建立健全了猪肉应急保供稳价机制,做好冻猪肉储备和投放的同时,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行“五带动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采用“统一栏舍标准、统一供应种苗、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指导防疫、统一回收产品”的模式,带动农户恢复生产;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协调储备玉米3.1万吨,缓解全省饲料企业大宗原料缺口问题;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新建补贴等政策,用好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7515万元,对种猪、活猪引入进行补贴等,组织做好跨区生猪调运和生猪产品备案工作。201912月以来,引入生猪55600头、猪苗20400只,进一步增加生猪市场供给量。为丰富水产品供给量,我省大力推进深远海增养殖。起草《海南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工作中渔民转产转业养殖用海审批和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督促市县加快深水网箱油补资金的支出力度,支持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指导养殖企业转型升级,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提高水产品生产供应。

(二)推进产销对接,降低中间成本。极落实产销对接。2019年,我省商务厅深化与云南、广西等地商务部门建立的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并稳定岛外蔬菜货源渠道。疫情期间,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重庆等6省市签订了保障市场供应,稳固我省蔬菜供销市场。增加公益性市场和直销摊位建设。2017年商务厅印发《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明确规定新建农贸市场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设置菜农自产自销交易区,免费给瓜菜种植户提供销售摊位,为种植基地和周边零散种植户提供销售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建立直通渠道。支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菜店自建平台或在美团等互联网平台开设蔬菜销售专区。如海口市菜篮子集团在疫情期间,开通菜篮子直营线上微商城,海口市区居民可进入微商城选购蔬菜、猪肉等暖心套餐。引导农超对接,开展订单式种植。通过2019年海南蔬菜产销对接(合作)活动大会,海南冬交会等大型展销对接活动,推动海口市菜篮子集团、家乐福、大润发、旺家旺等本地超市,北京物美、安徽红府等销地连锁超市集团,直接和我省力合泰、乐东福田、屯昌三荔等省内重点流通企业和一大批中小型合作社进行对接,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与内地批发市场、超市建立了稳固的产销对接关系。开通全省疫情期间农产品服务热线。公布全省农产品销售热线,第一时间处置农产品滞销问题,有效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实施优惠政策,减免流通费用。对进出我省的整车装载、无超限超载现象且证照齐全有效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分别免征3天车辆通行附加费;从201911月至20205月,减免企业进岛瓜菜过海费用。

(三)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对各市县蔬菜、肉禽蛋等8大类40个主要居民消费代表品价格水平按月进行排名和通报。建立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管理机制,2016年出台《海南省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区间调控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关于印发海南省15种基本蔬菜价格上涨调控管理方案的通知》,加强对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及合理涨幅的调控。加强重点节假日、灾害性天气期间市场调控。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旅游旺季期间及价格上涨过快时,每年提前采取有效调控措施,稳定市场价格。落实物价联动补贴机制。2019年及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8次,惠及补贴对象约441.5万人次,共发放补贴约1.73亿元。2020年及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4次,惠及补贴对象约170.56万人次,共发放补贴约1.06亿元,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实际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打击“菜霸”。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设立便民举报岗,实行值班制度,组织专项调查组对进岛运输蔬菜车辆经过的各个收费环节进行调查,梳理出海口凤翔蔬菜批发市场违规收取进场费、海口多个农贸市场未落实摊位收费标准以及过海码头保安带司机插队收取好处费等3大线索,并及时移交省扫黑办。开展全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垄断协议、欺行霸市、强制交易、肆意抬高收费标准、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了周大兵团伙以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介入南北水果市场周边5家物流企业管理,达成垄断协议,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海口市公安局,为打击周大兵团伙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提供了证据资料;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将调查三亚汽车站农贸市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崖州中心渔港乱收费违法行为时发现的涉霸涉恶行为,及时移交三亚市扫黑办;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将粉条市场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琼中县扫黑办。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集贸市场429家,出动执法人员23452人次,明察暗访、约谈市场开办者1920次。查办集贸市场未执行政府摊位费指导价等各类违法案件334宗,罚没款136.9万元,对三亚市第一市场未执行政府摊位费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27.61万元,责令清退摊位费27.61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

(四)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住宿和餐饮业价格管理。现代旅游业是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与龙头产业,为促进现代旅游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海南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根据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府批准。如春节期间,三亚地区高级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在万元以上,一般酒店也以千元计。无序高价严重损害海南旅游业的正常发展。省价格主管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一是制止将政府公共资源与酒店客房捆绑卖高价、特价;二是参照历史数据核定价格,限制价格虚高。具体办法是:确定基价(春节调控,一般以上年春节初二当天酒店各类客房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该酒店春节黄金周客房基价);限制涨幅(春节期间,最高涨幅不得超过基价10%);备案管理(酒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价格门户网站上公示);明码实价(酒店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实际销售价格,结算价与标价一致);部门联动(由价格、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联动,实现市场监管和信息服务);三是重大节假日期间未提前公布酒店客房销售价格,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规定,客房价格明码实价与客房实物图样相统一,以有效扼制价格欺诈行为。实践证明,这些综合调控效果良好,得到业界和社会普遍认可,国家有关部门对海南省酒店客房价格调控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与此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对特色旅游餐饮实行平均差价率管理。海鲜排档欺客宰客曾是海南三亚旅游市场的顽疾,多次整治效果甚微,海鲜品又属于放开价格商品,监管难度较大。经省政府授权,三亚出台了《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实行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即由价格主管部门定期测定、公布海鲜品市场平均批发参考价格和餐饮店海鲜品市场平均差价率,餐饮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平均批发参考价上浮幅度及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内自主制定海鲜品的具体销售价格,计价公式为:某餐饮海鲜品销售价格=该海鲜品购进价格×(1 十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同时规定全市海鲜排档餐饮店对各类海鲜制品按“一物一图案、一标签、一标价”方式标示,实施实地督导检查,有效规范了海鲜品定价办法,增加了透明度,遏制了部分经营者随意作价、漫天要价和价格欺诈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特色旅游餐饮价格虚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我省鼓励发展度假型租赁住房,助力旅游业发展。2019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从财税、金融、用地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多渠道支持住房租赁经营。同时,为使市场发展有序、健康,《通知》从用地供应管理和行业监管方面提出规范要求。特别是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通知》建议充分发挥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省物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严格控制物价上涨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性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保供稳价的指示精神,充分运用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严格控制“菜篮子”产品、住房和餐饮业价格上涨,为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关于加快恢复拆迁房屋的建造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对加快恢复拆迁房屋的建造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我们将在政策法规许可的前提积极采用。

(一)关于“准许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省外资本参加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遏制不符合规定的新的拆迁”的建议。

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作为国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牵系万千棚改区居民的“安居梦”,为社会所关注、民众所期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仅对棚户区改造在资金、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且于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称《条例》)对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行为进行规范。《条例》规定: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省外资本不宜参与房屋拆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省外资本可通过竞买建设回迁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依法参与回迁商品房建设。

目前,我省严格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精神,我省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2008年以来,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33.1万套、建成30.5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较好地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环境。但有的棚改项目因调查摸底情况不清,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度,特别是安置房迟迟不能建成投入使用。针对此类问题,2018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在组织申报棚改年度计划时,督促市县严格按界定的棚改范围和标准确定棚改年度计划项目,并做好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任务计划必须在本市县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对于安置住房用地、规划不落实、不具备年度开工条件的棚改项目一律不予纳入年度计划。如受棚改融资政策影响,海口市棚改年度计划逐年减少,201715230套、20184645套、2019年计划800套。

(二)关于“有计划规划成片区的中低收入住房建设。在各市县建设廉租房,可分为短(1年)、中(5年)、长期(50年)廉租房,对于短、中期廉租房,非本省户口居民也可以租住,租房价格和具有本地户口居民同等对待”的建议。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原建设部含第162号)和《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066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城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府所在地的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非本省户口居民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的规定,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公租房保障范围是: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可以依法申请公租房保障。如海口市已将非本市户籍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实施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培育和发展海南住房租赁市场,致力于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海南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16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吴坚







联系电话:(6533343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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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