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实施意见,健全管理制度,创设扶持政策,探索发展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提案提出的几点发展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我厅意见如下:
一、推广“抱团取暖”发展模式,避免“村村冒烟”,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抱团取暖”是江浙一带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总结推广出来的有效模式,做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海南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抱团发展的村集体数量和具体模式,各村确定的集体资产或资源可作价入股,共同成立“强
村公司”或“百村公司”,开展物业经济、租赁经济或选取稳健的产业予以投资等方式发展经济。在“以城返乡、以工补农”的大背景下,也可鼓励将城市中的优势地段出售给“强村公司”经营;城投和国企开发的优势楼盘中,也可将其中的商铺、物业承包给强村公司运营,千方百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分类确权工作,打通二者转变转换通道。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壮大集体经济,是我厅常抓不懈的工作。目前,我厅正指导三亚市政府,力争2020年年内建设好海南(三亚)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市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鼓励创新闲置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支持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在不丧失农户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以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至于两类建设用地的分类确权工作,属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职能范畴,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确权工作。
三、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培育人才队伍。这是发展壮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应有之义。2019年,我厅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做好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并下拨中央扶持和省级扶持资金共计1.9855亿元,扶持500个行政村。2020年还将继续扶持500个行政村。同时,各市县组织部门将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把年轻、懂科技、会经营、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要打破传统条框束缚,从村外选调或者上层下派的方式配备村支部书记,解决班子懒散弱的问题,建成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强化培训,重点抓好村“两委”负责人、农村各类经营人才、技术人才的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纪人,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适时组织村“两委”负责人到农村集体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增强其致富带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