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B
琼农议字〔2020〕90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郑柏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省紧密围绕“把海南建设成全国人民的‘果盘子’‘菜篮子’”的目标,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狠抓检验检测、执法监管、生产标准、质量追溯等环节,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推进绿色生产、安全消费,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体从如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抓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扎实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实施检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把考核作为晋升和提高待遇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检测技术人员能力。装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设施设备,更新配备快速检测仪器、流动抽样检测车等相关设备,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二)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加快推进乡镇检测站建设,统一建设内容,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要求,探索建立乡镇检测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二、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一)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做好豇豆、四季豆、苦瓜、辣椒等农药超标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重点解决养殖户滥用抗生素问题,包括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严厉打击在禽类养殖上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突出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防”“控”“查”“检”“打”上下功夫。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防控,加大田头监管力度。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一)制定颁布海南省重要农产品生产标准。近几年,我省突出抓好标准化体系建设,先后组织制定农业地方标准331项,经清理、复审、修订,现行有效的农业地方标准共280项,这些地方标准涉及热带瓜果菜、热带水果、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与现行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衔接配套,构成了较完备的标准化体系,上述农业地方标准也大大提升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大力推进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一是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前我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分别为第一批的琼海、澄迈2个市县,第二批的东方、陵水2个市县。二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全面深化农业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引领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2015年我省三亚南田农场、屯昌县、琼海市入选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是创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2019年11月,我省获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是继浙江省之后第二个整省创建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四是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9月,我省陵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第二批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9月,我省获批创建了儋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三亚市崖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8月,认定海口金绿果热带水果产业园等17个农业产业园为海南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类示范点的创建,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抓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我省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市场超市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20年3月18日,我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海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一是加强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衔接,结合海南绿色发展先行区信息化规划、“三农”大数据项目设计和现有信息化监管基础,建立合格证备案查验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将合格证与检验检测、追溯、防伪、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产地收购者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具规范、真实的合格证,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自律与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
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具合格证12.13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12.56万吨。
(二)加快推进“三品一标”企业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国家追溯平台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以扫码交易记录产品流通信息,以提供入市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项目为了实现追溯点前移、监管和强化社会共治的业务目标,在充分考虑现有系统功的能和当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各农户用药或施肥进行质量检测登记,针对不合格的农户将记录备案,明确重要产品,分布实施,分级监管,多方参与,公众监督。目前平台已注册的企业有1700多家。
(三)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水产品监管。
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及消费领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时动态监管水产品养殖、加工、流通、消费全程,使水产品质量检测从取样、操作到数据上传过程置于可视高清监控;通过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提高执法处理效率,通过系统定期汇总分析各项数据及时预警实现高效监管,并最终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高效化。
(四)实行产地准出,建立农产品持证出岛制度。强化省、市县、乡镇、田洋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将质量检测提前到生产环节,倡导健康养殖,从源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养殖管理,减少畜禽病死,降低病死率。落实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开展打击非法贩卖病害畜禽行动。通过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及加工制售肉制品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联合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不合格农产品坚决不许上市。实行农产品出岛管理制度。我厅自2010年开始,对出岛且农残超标易发的苦瓜、西瓜、豇豆、四季豆等品种实行100%检测;2015年开始,对出岛的鲜活农产品实行100%检测,检测合格后发放《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运输车辆必须持此证才能出岛。把农产品检测关口前移到生产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田头检测合格放行”和“凭证过海出岛”的准出制度。在海南日报、海南农业信息网、南海网等刊登关于海南农产品持证出岛公告,强化监测工作。南港、新海港、秀英港码头检测站常驻37名检验检测员,每天三班倒,24小时坚守岗位,严守农产品出岛最后关口,执行农产品持证出岛和畜产品“一证一标两单”制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不许出岛,并依法追究市县属地管理责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谭超良;
联系电话:0898—6531666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