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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郑柏安

许多农村散户生产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良心生产,只顾自己食用的农产品安全;广大消费者难以鉴别农产品安全与否;政府层面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环节监管投入不足,推广应用先进监测技术、手段的覆盖面和宣传引导生产、食用安全农产品的力度也不够。政府、生产者、消费者都要尽快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建设农产品安全体系这项关乎民生的系统工程,打造“食安海南”,从而建立海南农产品安全品牌。

具体建议:

    一是突出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实施2017年版《农药管理条例》等措施。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提高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滥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是突出抓好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完善系列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标准或技术规程,形成从田间到舌尖的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

三是突出抓好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一要源头查核:举办生产者用药安全辅导,并实地查核农产品生产情况;二要标示查核:及时抽查市售产品有否标示不实或仿冒情形;三要品质抽验:抽样检验农药残留,以确保产品安全;四要违规处理:抽验有违规者,要依规严惩。

四是突出抓好认证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追踪追溯体系,并规划利用农业主管部门既有信息平台作为农产品流通信息的推介与追溯管理平台,既可协助产销平衡,又能在发生农产品安全危害事件时,透过信息化功能,支持召回作业。

五是突出抓好准出和准入体系建设。要在农产品主产区逐步实行产地证书制度,严格查验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等质量安全证明,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入市销售。

六是突出抓好品牌体系建设。首先要把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作为参与全球农业竞争的战略;二要制定国际化的品牌认证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三要加大政府扶持并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四要根据我省农产品品种特点、地域特征、文化内涵,挖掘品牌价值,突出差异化;五要利用农产品电商,为农业品牌培育构建便捷的渠道和开展有效的宣传;六要建立起区域农产品品牌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授权与退出机制,多方合力依法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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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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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分类:B

 

琼农议字〔2020〕90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郑柏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省紧密围绕“把海南建设成全国人民的‘果盘子’‘菜篮子’”的目标,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狠抓检验检测、执法监管、生产标准、质量追溯等环节,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推进绿色生产、安全消费,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体从如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抓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扎实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实施检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把考核作为晋升和提高待遇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检测技术人员能力。装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设施设备,更新配备快速检测仪器、流动抽样检测车等相关设备,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二)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加快推进乡镇检测站建设,统一建设内容,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要求,探索建立乡镇检测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二、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一)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做好豇豆、四季豆、苦瓜、辣椒等农药超标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重点解决养殖户滥用抗生素问题,包括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严厉打击在禽类养殖上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突出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防”“控”“查”“检”“打”上下功夫。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防控,加大田头监管力度。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一)制定颁布海南省重要农产品生产标准。近几年,我省突出抓好标准化体系建设,先后组织制定农业地方标准331项,经清理、复审、修订,现行有效的农业地方标准共280项,这些地方标准涉及热带瓜果菜、热带水果、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与现行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衔接配套,构成了较完备的标准化体系,上述农业地方标准也大大提升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大力推进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一是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前我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分别为第一批的琼海、澄迈2个市县,第二批的东方、陵水2个市县。二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全面深化农业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引领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2015年我省三亚南田农场、屯昌县、琼海市入选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是创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2019年11月,我省获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是继浙江省之后第二个整省创建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四是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9月,我省陵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第二批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9月,我省获批创建了儋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三亚市崖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8月,认定海口金绿果热带水果产业园等17个农业产业园为海南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类示范点的创建,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抓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我省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市场超市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20年3月18日,我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海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一是加强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衔接,结合海南绿色发展先行区信息化规划、“三农”大数据项目设计和现有信息化监管基础,建立合格证备案查验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将合格证与检验检测、追溯、防伪、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产地收购者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具规范、真实的合格证,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自律与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

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具合格证12.13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12.56万吨。

    (二)加快推进“三品一标”企业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国家追溯平台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以扫码交易记录产品流通信息,以提供入市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项目为了实现追溯点前移、监管和强化社会共治的业务目标,在充分考虑现有系统功的能和当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各农户用药或施肥进行质量检测登记,针对不合格的农户将记录备案,明确重要产品,分布实施,分级监管,多方参与,公众监督。目前平台已注册的企业有1700多家。

    (三)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水产品监管。

    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及消费领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时动态监管水产品养殖、加工、流通、消费全程,使水产品质量检测从取样、操作到数据上传过程置于可视高清监控;通过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提高执法处理效率,通过系统定期汇总分析各项数据及时预警实现高效监管,并最终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高效化。

    (四)实行产地准出,建立农产品持证出岛制度。强化省、市县、乡镇、田洋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将质量检测提前到生产环节,倡导健康养殖,从源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养殖管理,减少畜禽病死,降低病死率。落实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开展打击非法贩卖病害畜禽行动。通过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及加工制售肉制品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联合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不合格农产品坚决不许上市。实行农产品出岛管理制度。我厅自2010年开始,对出岛且农残超标易发的苦瓜、西瓜、豇豆、四季豆等品种实行100%检测;2015年开始,对出岛的鲜活农产品实行100%检测,检测合格后发放《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运输车辆必须持此证才能出岛。把农产品检测关口前移到生产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田头检测合格放行”和“凭证过海出岛”的准出制度。在海南日报、海南农业信息网、南海网等刊登关于海南农产品持证出岛公告,强化监测工作。南港、新海港、秀英港码头检测站常驻37名检验检测员,每天三班倒,24小时坚守岗位,严守农产品出岛最后关口,执行农产品持证出岛和畜产品“一证一标两单”制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不许出岛,并依法追究市县属地管理责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谭超良;

联系电话:0898—6531666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省农业农村厅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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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