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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长本公路计划三级沥青路面重新定为水泥路面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0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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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交办函〔2005〕43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29号的答复
   
    邱育斌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长本公路计划三级沥青路面重新定为水泥路面的提案”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已将琼中长征—陵水本号公路按三级沥青路面列入2005年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计划。您提出将该路重新定为水泥路面进行改造,由于今年我省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和“通达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资金极为紧张,近几年的公路建设资金大部分都是靠贷款来解决,偿债压力大。综合考虑该路沿线经济发展状况和交通流量,我厅认为该路按沥青路面进行改造是恰当的。待今后确需改造成水泥路面时,再视资金情况予以改造。
    感谢您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五年八月二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厅朱金波 联系电话:6534382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