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营根—中平—乌坡—枫木公路计划三级沥青路面重新定为水泥路面的提案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5-04-05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交通厅 | 2005年8月4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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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交办函〔2005〕42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28号的答复 邱育斌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营根—中平—乌坡—枫木公路计划三级沥青路面重新定为水泥路面的提案”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已将营根—中平—乌坡—枫木公路按三级沥青路面标准列入2005年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计划。您提出将该路重新定为水泥路面进行改造,由于今年我省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和“通达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极为紧张。考虑到该路目前交通量不大,我厅认为按沥青路面进行改造是恰当的。 感谢您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五年八月二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厅朱金波 联系电话:6534382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