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档案是中国共产党诞生、成长、奋斗光辉历程的真实见证,反映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宝贵资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全省红色档案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深入挖掘、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形成的红色档案资源。重点涵盖:
1、该时期在海南所形成或与海南有关的与中国共产党历史密切相关的红色档案;
2、有关党的统战工作、国际共运和华人华侨、国际友人等支持、帮助中国共产党的重大事件、重要任务等。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红色档案资源。重点涵盖:
1、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省行政区域的重要活动、重要指示等;
2、有关本省的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国家级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方案等;
3、有关本省组织、承办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发生的,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国际性的会议、展事、赛事活动等;
4、有关本省行政区域重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领域的实践活动、项目成果等;
5、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包括中共党团员、著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群众、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等在本省所开展的重要活动等。
二、征集内容
各个历史时期在海南形成和留存的反映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红色档案。
(一)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档案史料。如: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等;地图、报刊、图书资料、影视剧本、文创作品等;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英雄模范、功勋代表、各行各业领军人物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
(二)照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主要领导和代表性人物的照片、历史图片。
(三)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录像。
(四)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标语、留言、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五)其它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载体形式可多种多样,包括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二)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三)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有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以捐赠方式为主,经本馆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将永久保存于档案馆。
(二)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本馆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三)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方式。
五、有关事项
(一)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对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荣誉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省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联系人:李林峻(电话:0898-65371690,13807660296)
陈继齐(电话:0898-65368031,13006093110)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邮政编码:570204
征集邮箱:hnda65371@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红色档案征集”)
海南省档案馆
2023年3月31日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海南省档案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898-65350982 传真:0898-65226652 邮箱:hnda@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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