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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8-2/2016-07875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1473062400000
  • 标       题: 2017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16-09-06 00:00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2016-09-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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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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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概况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主要职能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组织拟定本省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负责编制和实施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本省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技术成果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6.组织拟定本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负责省级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1.拟定本省科普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2.负责组织协调本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 

      13.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本省专利代理人、代理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专利纠纷的调处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14.组织拟定本省对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本省对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 

      15.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6.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科技、知识产权工作。 

      省科学技术厅内设省知识产权局1个副厅级机构,共设11个处级职能机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创新发展处、资源配置与管理、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与合作处、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专利管理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老干部工作处)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本级。 

      2.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海南省粮油科学研究所、海南省农机研究所、海南省工业研究所5个下属预算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合计40680.1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0752.82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87.66万元,增长5.41%;出增2902.99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一是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其中预算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代拨,不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非预算单位由财政厅授权我厅转拨,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2015年,由我厅转拨的科研经费较2014年有所增加二是基本支出中,正常增资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二)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68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01.95万元,占88.50%;上级补助收入1232.94万元,占3.03%;事业收入520.89万元,占1.28%;经营收入2373.25万元,占5.83%;其他收入551.09万元,占1.35%。 

      (三)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75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8.44万元,占9.57%;项目支出35813.09万元,占87.88%;经营支出1041.29万元,占2.56%。 

      (四)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36001.95万元,支出总计35827.53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2411.05万元,增长7.18%,支出增加2767.32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一是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其中预算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代拨,不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非预算单位由财政厅授权我厅转拨,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2015年,由我厅转拨的科研经费较2014年有所增加。二是基本支出中,正常增资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五)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4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50%。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9.1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一是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其中预算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代拨,不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非预算单位由财政厅授权我厅转拨,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2015年,由我厅转拨的科研经费较2014年有所增加二是基本支出中,正常增资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4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27万元,占1.6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2647.61万元,占95.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31万元,占1.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0.97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类)58.85万元,占0.2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44万元,占0.60%,住房保障支出(类)113.66万元,占0.4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375.59万元,支出决算238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其中预算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代拨,不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非预算单位由财政厅授权我厅转拨,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730万,支出决算39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知识产权专项属于后补助项目,2015年,为调整补助周期,补助时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2)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6240.01万元,决算数2264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厅负责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其中预算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代拨,不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非预算单位由财政厅授权我厅转拨,计入我厅决算收入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68.63万元,决算数45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2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的调资增资而导致的相应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3.47万元,决算数3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的调资增资而导致的相应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58.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执行中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1.63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37.21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4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执行中增加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专项144.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4.48万元,决算数11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的调资增资而导致的相应支出增加 

      (六)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87.57万元,完成预算的6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82.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的8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4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5.29万元,增长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0.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92万元,增长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万元,下降50.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加强了对科研项目的管理,现场检查和验收的次数逐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83万元,占28.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30万元,占6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2.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83万元全年安排临时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7人次,旨在推动我省与日本、厄瓜多尔、芬兰、爱尔兰和台湾的科技交流合作,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开支内容包括:签证费、国际旅费、住宿费、餐饮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公务翻译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0.3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的现场检查和验收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美国国际华人科技工商协会李大西主席一行、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原国际合作负责人Gerard教授等3人来琼洽谈科技合作。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来琼指导工作和其他省份来琼调研交流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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