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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8-2/2016-11496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1467014400000
  • 标       题: 海南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劵发放公示的通知 文       号:琼科〔2016〕141号
  • 发布日期: 2016-06-28 00:00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2016-06-28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省科学技术厅
  • 【字体:
  •   各高新技术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科学、及时反映我省高新技术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变化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和有关部门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12个重点产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琼府函〔2016〕1号)要求,按海南省统计局批准的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海南省统计局关于批准实施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函》琼统函〔2016〕77号)规定,省科技厅将启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频率和内容

      根据批准实施的《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产业统计制度)(详见附件),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调查的频率为季报,调查的对象和内容是:

      (一)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

      (二)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含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的主要经济指标。

      二、调查方式及分工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校对并审核数据。

      (二)非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由省统计局提供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含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根据“综合表式”要求提供给省科技厅。

      (三)数据汇总:省科技厅负责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数据与非高新技术企业数据汇总后报送到省统计局。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请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以“单位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于每季度末后15日内填报,逾期不报系统将会自动关闭。

      (二)非高新技术企业: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的非高新技术企业数据(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由省统计局整理后于每季度末后15日内提供给省科技厅。

      四、报送要求

      各高新技术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逾期二次或拒报、提供虚假统计资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纳入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记录。

      五、联系人及方式

      报表指标及填报问题:

      省创发中心:王凤 65300226 13876085230

      省科技厅高新处:吴胜 65323068 18689929857

      注册及登录问题(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东方65329449 13876367433

      附件: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详见“海南省科技厅网站--高新技术”下载查看)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27日

      抄送: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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