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的档案的审批

发布日期:2015-06-03 09:57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2条第3款“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开馆时间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海南省档案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898-65350982  传真:0898-65226652  邮箱:hnda@hi.gov.cn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