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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发布日期:2008-06-23 10:03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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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权争议的裁决]

法律依据: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单位或者个人对档案管理权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裁决。裁决结果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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