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海南省档案局(馆)关于《海南自贸港记忆2026》图书编印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0 11:07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我单位拟以比选采购方式对《海南自贸港记忆2026》图书编印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收集编撰《海南自贸港记忆2026》书稿内容,提供编撰大纲及具体思路,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杜绝侵权。
   (二)对《海南自贸港记忆2026》书稿进行编审、设计、排版、印刷、公开出版。
   (三)提供《海南自贸港记忆2026》印制书稿800册,印制质量要求如下:
    1.成品书籍规格:260*180mm;
    2.设计要求和字数:按图书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排,体现专业设计水平。电脑统计字数约18万字,图片100-120张;
    3.版式要求:庄重、大方,便于读者阅读;
    4.印制要求(图书按以下标准报价,实际书稿如有出入,可双方协调解决):

(1)封面封底封二封三4P用250克印彩特种纸正反彩印;

(2)内页用80克道林特种纸正反彩印;

(3)装订为锁线胶装。
    5.具体技术参数可在签订合同前最终确认。
   二、采购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税),该费用为总价包干,涵盖从编撰、审校到公开出版的全部服务内容。
    三、资格条件
   (一)意向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工作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二)意向机构须具有较强的采编、统稿、排版设计、印刷出版等能力,储备有丰富的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图片、文字等档案资料,以及同类项目诸如地方志、年鉴、政府工作报告、大型画册等编撰出版经验。
   (三)意向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有效纳税证明。
   (四)意向机构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两年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
   (五)意向机构须提供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意向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七)意向机构须提供近两年内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作品作为参考。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相关说明
   (一)请意向机构按照要求向我单位提交资格条件材料、报价单、书稿编撰大纲及具体思路等相关比选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评选办法:按照满足公司资质、服务质量、业绩证明、提供的书稿编撰大纲、报价等原则综合确定成交单位。
   (三)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四)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8月27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超时送达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比选。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曹双双
   (二)联系电话:0898-65371690
   (三)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档案局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开馆时间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海南省档案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898-65350982  传真:0898-65226652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