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海南省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省档案局起草了《海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问卷调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人士登陆海南省档案局官方网站或关注海南省档案局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问卷调查,也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时间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9日
二、问卷调查二维码

三、反馈意见方式
1.以信函方式反馈:邮寄至海南省档案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邮编5702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发送至49358842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3.以电话形式反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拨打0898-65338950或0898-65365287。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档案局
2026年7月29日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海南省档案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898-65350982 传真:0898-6522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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