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赤(1904—1990)原名何应圣,崖县保港镇保平村人。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考入黄埔军校。12月11日参加了震撼中外的广州起义。1928年3月返回崖县,继续开展革命活动。1940年何赤任崖县县委宣传委员。1941年,何赤改任县委组织部长。1943年10月,崖县县委改为崖县区委,何赤担任宣传部长。1944年6月,何赤接任区委书记。1645年1月,成立崖县区署,何赤任区长。1945年冬,何赤调往琼山定安边区任区委书记兼区长。1946年8月,调往昌感县第三区任副区长。1947年8月,任崖县县委委员兼组织部长。1948年3月,继续任县委委员兼财政科长。海南解放后,历任崖县人民法院院长、崖县县委第三书记兼县长、自治州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崖县副县长。1962年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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