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孙中山与宋庆龄照于大元帅府
1981年5月8日,宋庆龄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加拿大温哥华维多利亚大学授予她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81年5月29日,宋庆龄病逝。
宋庆龄(1893~1981)女,海南文昌人。生于上海。1908年留学美国,1913年毕业于威斯里女子学院。1914年任孙中山英文秘书,翌年与孙中山结婚。孙中山逝世后,继承孙中山遗志,执行三大政策。1926年在国民党“二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在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坚决反对蒋介石和汪精卫背叛革命的行为。1927年后访问苏联和欧洲期间,被选为国际反帝国主义同盟大会名誉主席。1931年回国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拒绝担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和政府的任何职务。1932年在上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6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1938年在香港组织领导保卫中国同盟,争取海内外对中国抗日事业的支援,这时她还担任了在香港成立的琼崖华侨联合总会的名誉会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保卫中国同盟改组为中国福利基金会,从事妇幼卫生、文化教育报和社会救济事业。在解放战争中,给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巨大的物质帮助。1948年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名誉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名誉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领导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5月29日于北京病逝。著作《为新中国而奋斗》、《宋庆龄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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