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1—7页由被评审者填写。8—11页由人事部门或评审机构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部门审核认可。编号由相应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编制。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字。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明确是否毕业、肄业或结业;“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学校”填毕业学校当时全称。
6、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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