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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迈湾水厂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01-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水务厅
2023-07-03 1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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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代表团: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迈湾水厂的建 议”(第 642102 号)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办理。经我厅 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 复如下:
一、建设屯昌县迈湾水厂非常必要
(一)就屯昌县水资源而言,现有水源地库容有限,无法 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良坡水厂片区的供水量受良坡 水库总库容的限制,很难达到 2030 年需达到 10.5 万吨/天的 供水需求;高山水厂片区虽有高山一水库和高山二水库作为水 源,但水库库容较小,远期无法满足南坤镇(原中坤农场)5 万多人的供水需求。
(二)现在给县城居民供应生活用水的良坡水库水质不稳 定。良坡水库饮用水源地存在季节性农业面源污染与农村生活 污水污染的问题,良坡水库水源地水质无法得到保障。
(三)季节性缺水严重。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良坡 水库在降雨量稀少、气候干旱的月份,良坡水库存在常水位线 下降至死水位的情况,严重影响屯昌县人民用水安全。
(四)随着自贸港的建设,屯昌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城乡建设水平、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对 供水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
〔2021〕264 号)文件要求的“到 2025 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 率达 92%,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 60%以上”为目标, 建设屯昌县迈湾水厂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资金以县政府为主负责落实 迈湾水厂并未纳入《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建议工程建设资金以县政府为主负责落实,可多渠道筹措建设 资金。 建设资金筹措可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 合的办法。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统筹整合各方资金,并充分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金收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项目库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水价制 定、水费收缴、财政补贴等相关机制,积极采用特许经营权转 让、直接注入资本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
三、建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
建议屯昌县尽快启动前期工作,我厅将积极指导、配合、 完善前期工作。开展迈湾水厂前期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良坡水 厂现状,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应按照县级“十四五”农村供水 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大纲要求,科学评估本地区农村供水现状,通过新建迈湾水厂解决农村供水保障问题。若县级资金紧张, 也可将迈湾水厂建设列入“十五五”规划,对前期工作准备充 分、工程投资节省、县政府积极性高及群众支持力度大的项目, 我厅将优先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