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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木材加工产业生态化示范基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林业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    2023-02-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林业局
2023-06-26 1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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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海南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71207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昌天如代表:

您在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木材加工产业生态化示范基地的建议(第712077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动屯昌县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很有帮助和价值,但仍需优化基地选址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在屯昌县建设木材加工产业生态化示范基地的建议十分支持,且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在木材经营加工方面已没有行政许可要求。问题集中在木材加工产业生态化示范基地的选址上,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汇总省生态环境厅和我局意见(详见附件)后向省政府办公厅反馈的函,该基地不符合我省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沈丹阳常务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签署的建议同意省资规厅牵头研提的审查意见,建议屯昌县政府另行选址建设意见上圈阅同意。

因此,在屯昌县政府进一步优化基地选址后,欢迎您再次对屯昌县建设木材加工产业生态化示范基地提出建议,我们将一如既往进行职责范围内的支持。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林业局

202358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林业局 廖建海

联系电话:1390755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