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
关于海南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160号
建议答复的函
高冠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雅林村委会前哨村小组报建等民生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乐东县与三亚市行政区划界限早已予以明确。由于历史原因,在行政区域界线周边,各村之间土地权属界线有所交叉,插花地飞地等问题十分普遍,形成了实际控制范围和行政管辖范围有所偏差的情况,造成了各市县之间土地有所交叉,实际代管界线与土地界线不符,给居民生活和实际工作带来不便等问题,此类问题需要在城市建设及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逐步解决。
二是您提出的由于村民经济社员身份及属地归属于三亚市管辖,所在的前哨村在行政区划上位于乐东县境内,因此造成村民无法开展报建的问题。可参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建房办事指南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 1664 号)“海南省农房报建分类处置解决措施一问一答第六部分行政管辖第 41 问”的指导意见执行。
三是前哨村小组农户自身经济社成员身份及属地均归三亚市所管辖,但所在村庄在行政区划上却位于乐东县境内的情况,可结合“三调”结果,由村庄地块所在行政辖区的市县保障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即由我县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该村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由三亚市统一编制村庄规划,并开展农房报建工作。
附件: 海南省农房报建分类处置解决措施一问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