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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提供“两癌”保险保障,构筑妇女健康防线的建议
领衔代表: 董书剑 代 表 团: 陵水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妇女联合会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2023-01-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妇女联合会
2023-08-18 16: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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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琼妇函〔20231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海南省

人大次会议第712195号建议答复

 

董书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供“两癌”保险保障,构筑妇女健康防线的建议收悉单位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妇女健康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已连续四年实现“两癌”困难妇女救助全覆盖

省妇联已经连续四年实施省关爱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并将救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救助项目覆盖全省19个市县,有些市县还将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纳入当地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至2022年,省财政共投入项目资金2850万元实施省关爱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目前已经救助农村困难“两癌”妇女达1430多人次,救助项目深受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欢迎,受益妇女的满意度很高。省妇联联合省财政、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全省各市县实施,对患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农村低保贫困妇女和农村特困户妇女进行资金救助,以弥补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术中营养、术后疗养康复的费用,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妇女“两癌”救助计划的实施,因救助措施务实,救助理念超前,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全国妇联的肯定。今年,继续投入省财政资金934万元,对农村困难“两癌”妇女进行救助。

二、“两癌”救助比“两癌”保险保障更精准更实在,让困难患病妇女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时任省长沈晓明同志2017年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力度和救助力度为贯彻落实沈晓明同志对妇女“两癌”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8年,向省政府申请实施关爱农村贫困女性“两癌”保险项目并将项目资金750万元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19年年初,获得省政府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下达后,为科学实施项目,省妇联会同省财政厅召集省卫健委、扶贫办、民政厅、医保局、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妇幼健康院等单位召开了两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操作方案。经深入分析,省财政投入资金为贫困妇女购买保险,患病的妇女可以得到理赔救助,但是对于不患病的妇女,就成了“保而不得”,从资金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看,相当于浪费资金;如果是财政资金直接用于救助患病妇女,那就相当于每一分钱都实实在在用在患病妇女身上。因此,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积极作用,大家一致建议变更项目实施方式,把“购买商业保险方式”改成“救助方式”,真正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并上报省政府,再次获得批准同意省妇联将关爱农村贫困女性“两癌”保险项目变更为省关爱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项目,予以实施

三、与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充分沟通

省妇联收到《关于提供“两癌”保险保障,构筑妇女健康防线的建议》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您反馈了从“两癌”保险到“两癌”救助演变的必要性及对女性关怀帮扶的初心使命。综上,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已多年保障妇女健康成效显著

感谢您对妇女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3523

(联系人:李铭城;联系电话:1339896996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会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