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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手续的建议
领衔代表: 贾永康 代 表 团: 陵水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5-24 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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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 2022〕 8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5202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贾永康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

前期手续的建议(第652027号),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等部门

见, 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项目推动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土地使用和报批手续

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0



年)等文件,对先行用地的适用范围、 审批条件和审批权限等进行了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

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2020年,为实现新冠疫情期间全省经

济社会稳定发展,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 (琼厅字 2020〕 22号)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等项目在先行用地方面明确了相应的超

规举措,但该文件的相关举措是特殊阶段的特殊政策,有效期一年, 已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为避免与国家的相关规定相冲突,在用地使用方面,省资规厅认为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宜再出台类似2020年的超常规举措文件。下一步,省资规厅将持续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在前期已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扩大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同时,建立土地超市制度,深化标准地改革,探索实现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促进项目及时高效落地。

二、关于将项目环评、水保等纳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统一进行审批管理

(一)关于环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应在项目开工前由环保部门完成项目环评审批, 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 (国院第712号令)明确规定初步设计及概算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环评、初步设计及概算两者在编制要求、 审批机关等方面明显

同。

但为保证环评建设内容等费用列入项目概算中, 《建设项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2号令)规定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中,应含有环境保护篇章, 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

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应将环保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其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过程中同时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上述规定

已从法律法规层面上保障环评内容和概算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的有效落实。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指导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依法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守护好我省优美的生态环境。

(二)关于水土保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应当在项目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一次审批。 同时, 为保证水保建设内容费用列入项目概算中,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中,应含有水保相关概算;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中, 我省明确要求业主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水保内容与主体工程相衔接。

三、关于支持企业在选聘设计单位时优先选聘设计、环保



水保的联合体编制单位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 58号)已明确要求: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因此, 我们建议应由业主单位根据市场规则选定相关编制位,我们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在编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缺项漏项、质量低下等问题的编制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罚。

下一步, 我委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更优化

概算更合理。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 12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蒋亚东联系电话: 653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