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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儋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儋州代表团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2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2-07-09 2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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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建议第65213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儋州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儋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52133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贵代表团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机构职责调整的通知》(琼编〔2022〕10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责划转省水务厅承担,省水务厅增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3月9日,中共海南省水务厅党组印发《关于省水务厅机构职责调整的通知》,省水务厅增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下一步,省水务厅将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厕污一体化治理和乡村建设等,加强统筹指导监督,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二、采取措施提高设施建设工作效率

为打好我省“六水共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建立长效可持续的“建、管、用”机制,省水务厅将制定出台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进一步完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配备和管护

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委农〔2022〕2号)明确了至2025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目标,即全省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一是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二是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基本消除污水直排路面现象,有效控源截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80%以上。三是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四是村容村貌全面提升。提高乡村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水平,明显改善村庄公共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五是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完善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健全管护队伍,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四、统筹用好现有渠道资金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今年已提前下达儋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99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469万元、农村厕所革命奖补588万元等。建议儋州市根据相关规定用好上述项目资金,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

五、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

目前,农村污水治理等六水共治项目主要通过原渠道安排资金,建议儋州市对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项目的谋划和前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并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地债资金支持,我厅也将做好服务指导,根据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谋划和储备情况,统筹安排资金予以补助支持。

六、积极探索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对于可盈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儋州市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感谢贵代表团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林维兴

联系电话:6535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