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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垦区原农场场部规划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佳 代 表 团: 定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农垦改革办、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2022-02-0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7-08 18: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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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 2022〕 34号




                   B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第65206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佳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垦区原农场场部规划建设的建议(第652061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主办。我委高度重视, 会同省委农垦改革办、省财政厅、省资规厅、省住建厅,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推进垦区与地方深度融合发展是中央和省委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 也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自贸港建设的迫切需要。我省高度重视垦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农场场部建设等内容纳入相关规划, 并积极推动垦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将农场场部小城镇发展建设列入相关规划情况

一是印发《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海南省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 《海南省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 明确

三块地改革拓展到垦地,探索垦区用地模式,促进城乡和垦地协调发展;推进垦地在空间规划、产业融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项目招商等方面一体化融合发展。二是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协调推进垦区发展”“推进垦地一衔接两覆盖政策落实, 将农场场部、 生产队、居民点纳入县镇村体系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推进垦地融合发展三是印发《关于落实七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健全垦地深度融合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垦区场镇建设,统筹垦地发展的详细措施,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 四是推动18个市县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市县将垦区纳入本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布局, 明确垦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五是指导省农垦集团编制《海南省农垦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2020-2035)》,并将相关研究成果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0-2035年)》。

二、支持垦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情况

一是垦区危房改造方面, 2014-2021年连续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下达中央资金3.17亿元, 省级财政配套2.24亿元,用于支持3.22万户危房改造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根据市县申报情况, 我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垦区危房改造计划447套,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将于近期下达。二是用地保障方面,结合垦区人居环境改善的实际情况, 每年单列下达农垦系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支持垦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2021年7月5日, 单列下达省农垦系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公顷。

2022年1月24日,预安排给省农垦系统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公顷。三是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17年起, 省财政每年安排各市县农垦社会职能属地化改革补助资金5.71亿元,用于支持垦区市政配套设施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场(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地化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垦区公共服务短板。此外, 2021年省财政积极争取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资金3.18亿元,支持进一步提高垦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海南省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落地,加快完成规划任务和规划目标。服务指导市县政府做好垦区原农场场部规划实施,逐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全力推动垦地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垦区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 5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郭利军

联系电话: 6592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