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2〕42号
答复类别:C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5205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昌天如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我省普工转岗竞聘管理岗政策的建议”(第652057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厅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个类别。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其中技术工岗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为工勤技能岗的最低岗位等级。
您提出的从普通工岗直接转岗竞聘管理岗的建议目前无政策给予支持。为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2013年我厅出台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20号)(以下简称《办法》),其目的是建立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序交流机制,为部分表现优秀的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提供一条转轨发展通道,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工勤岗位工作人员都能无条件转岗竞聘管理岗位,只有工作实绩突出,参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技能考试,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资格,并聘用到工勤技能5级及以上岗位若干年限后的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及相应管理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从严控制的原则,方能择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
多年实践证明,只有通过这种择优转岗竞聘工作机制才能倒逼和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而更好地服务于公共事业发展需要。
感谢您对事业单位普工转岗竞聘管理岗政策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 6534372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