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琼编办函〔2022〕408号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省第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2046号
建议意见的函
屯昌代表团:
你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改革的建议”(第652046号),由我办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有关背景。2019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一体化设置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和职责,省委编委印发文件,要求各市县整合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设置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加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作为综合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业务上分别接受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的政策指导和监督。主要考虑是:海南推进自贸港建设,机构设置应结合省情,体现精简高效和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经办服务主要要面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综合设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符合改革方向,既是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也是便民利民的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
二、改革成效。机构整合后,经办体制整体上运行平稳,业务融合顺畅。一是统筹了行政资源。将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整合,在机构上做减法,同时也减少了内设综合管理岗位,增加了窗口经办服务岗位,实现机构编制、服务场所、财政经费等行政资源统筹使用。二是提升了经办服务质量。在省社保中心的指导下,各市县社保中心统一业务规范和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风险防控,实现经办服务“一支队伍,一张网络,一单征收,一站办理,一级结算”,各类数据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提升了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减少重复参保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现象。三是为企业和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一体设置,实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缴费,个人权益记录统一管理,群众办理五项保险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不用在不同机构、不同窗口之间来回跑。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整合设置,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处在磨合期,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人社、医保部门不相隶属,在运行机制和业务联系方面不够顺畅。政策主管部门对经办机构业务指导不到位,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下一步,我们将对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一体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进行优化和完善,使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感谢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