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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琼海潭门中心渔港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书茂 代 表 团: 琼海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琼海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2-01-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2-07-09 19: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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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六届

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5207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书茂代表、李翠代表、洪文兴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琼海潭门中心渔港建设的建议”(第652075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琼海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渔港建设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精做强滨海休闲旅游”建议

20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休闲渔业试点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决定在我省琼海等6个市县开展试点,并下达琼海市休闲渔业试点工作经费1000万元。近年来,琼海市在潭门组织了“赶海寻宝、非遗图片展、趣玩潭门”等活动,并积极探索休闲渔业发展的新路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琼海发展休闲渔业。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潭门中心渔港配套功能”建议

2019年,我厅协调省财政从油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潭门中心渔港前期工作。目前,琼海市已完成潭门渔港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正在申报立项,并在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占用林地、部分建设用地涉及征地及拆迁、配套资金未落实等问题。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财农〔2022〕108号),“十四五”期间将统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纳入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渔港经济区、渔港码头、避风锚地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按建设资金的60%给予补助。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潭门渔港建设的跟踪指导,待琼海市完成立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定建设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后,我厅将协调省财政及时安排资金支持。

三、积极支持琼海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要求沿海各省市加快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按照部省统筹、县级主建的原则实施,一般在一个县域内由县级人民政府府组织实施。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必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区域内已拥有1座以上中心渔港,拥有或规划建设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渔港有效掩护水域、不少于40万平方米的渔港功能配套陆域,满足1000艘以上渔船安全避风需要,拥有或规划建设满足每年10万吨以上渔获物交易需求的市场和所需设施。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评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的项目,国家将给予2亿元的资金支持。

我们认为,琼海具备创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的部分基础条件,可在建设潭门中心渔港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形成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渔获交易、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城镇建设为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港产城一体化沿海现代渔业经济区。对于创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工作,我厅将对前期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渔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2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邓韶勇;

联系电话:1897662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