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52051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B)
屯昌代表团:
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取消我省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建议”(第652051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结合协办单位省财政厅意见建议,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我省现行车辆通行附加费收费模式下存在的油价过高、不够公平,只限油车、不够精准等主要问题,提出取消车辆通行附加费,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办法,只对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收费;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等意见建议。
你们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目前,我厅正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里程费改革相关研究工作,拟采用按里程收取车辆通行的相关费用,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运用北斗、ETC等收费技术,比较精准计量道路使用者的费用,助推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公路建设市场化融资创造条件,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向往的需求。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陶德华;
联系电话:653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