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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22-01-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22-07-06 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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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2235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65204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力度的建议”(第652049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贵团所提的加强我省‘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力度的建议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控辍保学工作是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也是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厅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要求,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工作制度,层层强化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形成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市县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控辍保学直接责任,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包保责任制”,加强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及时摸清底数。学期开学后,各市县统计学生返校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学生辍学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全面了解学生未返校原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相对稳定脱贫户、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等“六类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辍学情况。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控辍保学“一张表”台账管理确认辍学的学生纳入工作台账管理,按“同一个口径统计、同一个要求落实”,对辍学学生逐一劝返,逐一销号。是落实一生一表。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具体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对经县级有关部门同意,准许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也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五是开展劝返工作。按照《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十八条》(琼教基〔2019〕124号)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劝返复学力度。对于极少数因身体重度、多重残疾等特殊原因不适宜在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六是做好返校管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9〕125号),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突出差异性和个性化,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采用适当的教育教学方式,防止劝返复学学生再次辍学。

然诚如您所说,我省控辍保学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工作流程等客观问题,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各校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动态了解学生就学状态,督促指导市县对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和安置,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台账的常态清零。

二是进一步规范提高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教育质量,对送教上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督办指导组织开展特教专干、特教校长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进一步提高送教上门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加强学生在校状态动态监测落实“双减”和项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学足学好。

四是加强与执法部门、村(居)委会的协调沟通,为有需要的学生解决临时照料问题,完善监护人变更制度,并指导各市县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受教育权案件先予执行制度,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感谢您对我省‘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  林之烨,联系电话:652322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