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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海南省演艺集团将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纳入行业自主办学规划的建议
领衔代表: 彭煜翔 代 表 团: 临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委宣传部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2-01-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委宣传部
2022-11-03 16: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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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217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彭煜翔等15名代表:

感谢您们对我省演艺事业和艺术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针对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南省演艺集团将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纳入行业自主办学规划的建议”(第652171号),现答复如下:

原海南省歌舞团附属芭蕾舞蹈学校是2009年海南省歌舞团为适应全国文化体制改革院团转企改制,通过“以团带校,团校结合”的创新办学模式创办的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独立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教学、独立管理,初步建立了集“产、教、学、演”四位一体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我省文艺院团和“文教融合”发展源源不断提供了大量优秀的舞蹈演员,参加排演的舞剧《黄道婆》《东坡海南》,舞蹈诗《黎族故事》、芭蕾舞诗《红》等精品剧目排演,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奖”、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奖等国家级的殊荣,保证了历年来几乎所有由省委、省政府主办的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外事交流演出任务,为海南文化事业的发展和国际交流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1年9月该校因办学场地不达标的原因,搬迁整合到省文化艺术学校,加挂“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学校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等方面由省文化艺术学校统一管理,舞蹈专业教师管理采取“团聘校用”方式,工资仍由省歌舞团聘用发放。从“两校合并”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一方面,省芭蕾舞蹈学校人才培养和院团人才需求错位,学校在“自主招生”、“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学实践”等方面没有真正达到“校企合作”“面向实践”“强化能力”的现代职业学校办学目的;另一方面,省歌舞团附属芭蕾舞蹈学校原来建成的“产、教、学、演”四位一体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生产、表演等完整的演艺产业链受到较大影响

为妥善解决制约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发展的根本问题,建议如下:

(一)会同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和省文化艺术学校组织召开研讨会,建议保持现有办学场所不变,在省文化艺术学校加挂“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的前提下,一是申请省芭蕾舞蹈学校专项教学经费,解决专业教师人员经费问题;二是考虑到芭蕾舞专业的特殊性,建议保留原附属芭蕾舞蹈学校(省芭蕾舞蹈学校)的办学特色,省演艺集团协同管理,采取独立招生、独立教学、独立管理,办学经费相对独立核算。三是按照芭蕾舞专业的学制规定,保留全日制六年学籍管理,学籍纳入省文化艺术学校管理。四是延续原有的“以团带校,校团结合”办学模式和“团校融合”人才培养机制,由省演艺集团与省文化艺术学校签订人才培养及使用协议,确保院团演艺人才需求。

(二)从长远发展来看,建议借鉴中央芭蕾舞团舞蹈学校,广州、辽宁等芭蕾舞团舞蹈学校的成功经验,支持在省演艺集团统筹下,探索建立由省演艺集团托管省文化艺术学习学校的模式,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坚持“学”“用”结合,自主招生、自主教学、自主管理的创新模式,切实将省文化艺术学校、省芭蕾舞蹈学校打造成省演艺集团的“人才基地”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