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2022〕 13号
B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65220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倪业高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纳入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的建议”(第65220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 我们认为, 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产业园区工作很有价值。 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省级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21〕406号),省级产业园区申请升级为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应具备承接自由贸易港政策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年度考核成绩为“良好” 以上, 园区内亩均收入达到同类省级产业园区平均值。2021年万宁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区考核优良等级为 “及格”, 园区内亩均收入18.96万元(同类省级产业园区平均值19.31万元)。
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具备较好的旅游产业基础,旅游产业不断集聚, 区位优势明显, 我委支持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创建自贸港重点园区。待相关条件成熟, 我委将全程做好园区晋级指导和服务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万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我委正在会同万宁市就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更名为兴隆经济区, 实行“一区两园”发展模式(“一区”即兴隆经济区,在“一区”下设立“两园”,即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兴隆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进行衔接。下一步, 我委将继续做好万宁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更名事宜相关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 6日
抄送: 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瑞恒
联系电话: 65300190 1830028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