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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加快推进我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龙翔春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2022-01-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9-07 1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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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6522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龙翔春代表:

我委高度重视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加快推进我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52228号),该建议对指导我省产业园区发展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根据您的建议以及李军副主任在2022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有关要求, 我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全省产业园区新增注册企业34884家,累计注册企业达85494家, 增长64.7%; 税收收入668.6亿元, 占全省税收的45.7%; 实现营业收入14755.2亿元, 同比增长121.8%。其中,自贸港重点园区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税收增长明显。全省自贸港重点园区税收收入585.6亿元, 占全省税收的40.1%; 亩均税收为30.6万元。 二是营收实现翻番。 2021年, 全省自贸港重

点园区营业总收入突破万亿大关, 实现营业收入13555.5亿元,同比增长134.0%。三是有效投资和对外开放水平迈上新台阶。全省自贸港重点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3.4亿元, 同比增长73.6%; 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

一、结合代表建议开展相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拓宽融资渠道,打造专业的园区运营商。为提升全省产业园区投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打造专业的园区运营商,我省印发了《关于支持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投融资能力十条措施》和《关于调整东方临港产业园和临高金牌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通知》, 一是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财政项目资金依法依规纳入国有园区建设运营管理企业,做大企业资金流量和资产规模。二是支持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江东新区等自贸港园区建设项目统一建设主体,并将建设主体确定为国有园区建设运营管理企业。三是支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企业信用评级提升,推动园区完成投融资方案编制工作。 四是支持临高县组建园区开发公司, 负责临高金牌港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2022年5月,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功发行6600万欧元境外债券;海口综保区发展投资基金已完成实缴资本金2000万元,下一步将开展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投资。

(二)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园区平台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投资。为更好发挥财政在促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与资金保障作用,我省出台了《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以下简称《财政措施》), 一是支持园区创新创业及平台载体

建设,对重大创新研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药物研发等专业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 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二是积极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的作用,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 引导、培育优质产业、优质园区、优质项目,最大程度的支持自贸港建设。

(三)加强招商引资奖励,激发园区内生动力。 一是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关于支持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等一园一策,从财政支持、税收返还、用地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园区开发建设。二是根据《财政措施》和《海南省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试行)》, 对2020年和2021年考核成绩为良好的产业园区,按照考核年度, 分别给予1000万元奖励(2020、 2021两年总共1.7亿元),奖励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投资促进、招商激励等。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园区连续两年考核成绩良好, 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资金奖励。

(四)加大资金扶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为支持园区生态、生活、生产发展,省各级财政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配套完善。 2021年1-12月, 自贸港重点园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3.4亿元, 同比增长73.6%。 2022年1-6月, 自贸港重点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0亿元, 同比增长33.6%, 我省产业园区承载能力显著提高。

(五)强化区域合作,助推园区发展建设。为促进园区土地、

政策等要素优势互补,聚焦发挥腹地经济带动作用, 出台了《关于在园区实行飞地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飞地实施意见》)。《飞地实施意见》明确了 飞地经济适用范围,转入地转出地责任分工、利益分享和投入分担, 以及支持政策。 目前, 我省正在以海口国家高新区为试点,协调推动鄂琼合作两地共建海南自贸港首个省际飞地园区,推动飞地经济政策落地。促成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投资12亿元,按照市场方式,搭建鄂琼双方合作共赢的飞地模式,建设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搭建一站式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已于今年4月13日签约, 争取9月底前开工。

、落实李军副主任要求,解决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不到位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李军副主任要求,确保土地、资金、用能等项目要素精准直达, 我委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服务保障,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实现出让净地,保障项目依法依规快速落地。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快中央资金、海南专项、一般债和专项债等资金安排,保障项目顺利开工。 三是统筹安排市县重点用能项目需求,边推进边解决用能指标。 截至2022年8月15日, 计划2022年开工的27个能耗空间内项目已开工13个,开工率48.2%; 已完成投资13.7亿元, 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8.1%。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 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 从做大做强园区运营企业、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奖励激励等方面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经验总结,适时推广飞地经济模式。 一是继续积极指导有关园区立足自身所需、对方所长, 落实《飞地实施意见》,并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优化。二是总结海口国家高新区飞地经济试点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园区复制推广,推动跨区域园区共建共享发挥腹地经济带动作用。

(二)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园区奖励激励。 我省将根据《海南省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试行)》, 继续按年度对产业园区进行考核评价, 对整体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按标准予以奖励,促进形成比学赶超局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 7日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拜联系电话: 6531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