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代表建议第65229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何顺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建议”(第652293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厅高度重视,会同海南省司法厅、海口海关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我省植物检疫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植物检疫执法和法规修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和危害。近年,我厅先后印发了《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红火蚁防控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农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国家生物育种专区服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种子法》、《农业行政处罚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各有关业务处室,对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研讨,规范我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农业领域免罚清单,为植保植检工作提供执法依据。
二是抓紧修订《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支持海南海南自贸港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做好植保植检和生物安全防范工作,我厅经与省人大沟通,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已被列为 2022 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目前,我厅正在抓紧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将国外引种植物检疫审批权限下放海南,简化审批程序,取消数量限制。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在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时将给予充分的考虑。
二、加强植物检疫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植物检疫体系建设。2022年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我厅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并组织开展调研。并制订了《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总体方案(草案)》,其中明确了县级植保植检机构编制和人员,设备条件和技术能力条件等,增强基层植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是提高植物检疫病虫害监测水平。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明确到2025年我省建立180个病虫害疫情监测点。到2021年底,我省已设立77个病虫害疫情监测点,全省18市县年上报检疫月报和年报表247张,红火蚁周报表25期。部分市县引入红火蚁监测云采集系统,全面掌握红火蚁发生分布情况。针对外来入侵物种草地贪夜蛾,全省建立了8个物联网监测点、21个高空监测点 。
三是提升植物检疫性病虫防控能力,强化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和省级综合事务等项目,开展蝗虫、草地贪夜蛾、红火蚁、柑桔黄龙病、假高粱、香蕉枯萎等植物检疫性病虫害防控,建立示范点,每年防控植物检疫性病虫面积150-160万亩次。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交通部门强化检疫执法监管,在新海港、南港、秀英港等码头设立植物检疫性病虫害检查点,年检查车辆8000-9000车次。2021年灭杀染疫种子9400千克,销毁染疫苗木41254株。2022年到目前已检查进岛运输植物产品车辆4569车次,查处违法调运植物行为40起,大大减少岛外植物检疫性病虫害传入。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检疫执法水平。定期开展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和联合执法培训,提升植物检疫人员监测防控和执法水平。目前全省已有129人通过培训获得植物检疫员证。
五是加强国外引种疫情监管力度。近两年省植物保护总站加强对从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试种隔离场所现场勘查,签发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20份,省植保总站及市县检疫机构开展引种后的疫情监测,积极参与国外引进植物种苗隔离场的建设。
六是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申请植物检疫审批权下放。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推进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工作流程,2020年海口海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林业局联合印发《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种植场所实施考核互认工作方案》。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沟通,争取种质资源国外引种植物检疫审批权限下放海南 。
七是积极谋划项目,提升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能力。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保障海南自贸港生物安全,确保“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顺利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动植物疫病、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监管项目,向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申请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设施储备库、农作物病虫害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天敌和微生物繁育中心和农药环评和毒理测试中心等项目。
目前,我省植物检疫工作方面还存在技术力量薄弱、技术装备水平低,配套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和自贸港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和农业农村部、海关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大植物检疫立法力度,强化职务检疫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植物检疫能力。
感谢您对植物检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王槐蓬
联系电话:6533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