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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下水道污泥处理问题的再次建议
领衔代表: 陈清琪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口市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2-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水务厅
2022-06-08 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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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琪代表:
根据安排,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解决下水道污泥处理
问题的再次建议”(第 653347 号)由我厅主办。经现场调研、组
织海口市水务局与您座谈,并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口市政府,现答复
如下:
在您 2021 年提出建议后,我厅积极推动落实。一是从规划
层面做好顶层设计。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海南省“十
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要求海口、三亚等
下水道污泥产量较大的城市,妥善解决下水道污泥处理问题;对
于不能协同处理的下水道污泥,加快规划建设处理设施,同时协
调打通处理后的污泥废渣出路。二是指导开展技术论证。海口市
水务局将下水道污泥处理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海口市城市排水
专项规划》,进行了下水道污泥与燃煤发电耦合掺烧、与建筑垃圾
协同再利用,建设污泥集中中转处置、用作制砖原材料等处置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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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的探索和论证。经过与制砖厂的初步测试,下水道污泥用于制
砖是可行的,既可避免填埋引起的环境污染,又能实现污泥的资
源化利用;经过与海口市环卫局下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中心初
步协商,下水道污泥可与建筑垃圾协同再利用,作为烧制人行道
铺砖的原料。
关于您的再次建议,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指导做好污泥处理
设施项目的审批、备案,并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
持;省生态环境厅认为,应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
踪、记录,应加强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的监督管理。省自然
资源和规划厅认为,如需建设永久设施,需项目用地纳入正在推
进编制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办理用
林用地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持续指导海口市在深入测
试下水道污泥制砖和再利用的基础上,形成安全、稳定、经济的
处置路径,督促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做好下水道污泥转运联单管理,
避免环境污染。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