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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放宽琼中地区落户限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徐斌 代 表 团: 琼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公安厅    2021-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6-17 1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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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2021〕2号

A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64200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徐斌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放宽琼中地区落户限制的建议”(第642005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主办、省公安厅会办,经我委认真调查、深入研究,同时商省公安厅一致同意,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现行户籍政策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19〕61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意见》(中发〔2019〕12号)文件精神,2019年10月,我委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了《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落户限制。目前来看,户籍新政实施总体平稳,全省通过户籍新政累计落户6万余人,相较于之前的积分落户,落户门槛明显降低,基本符合政策预期。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以及“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需要,全面摸底我省现行户籍、居住证附着公共服务及相关政策,再进一步研究是否继续调整现行政策。

二、关于优化琼中城镇落户政策

我委高度重视您所提建议,专门致函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就放宽琼中落户限制事宜进行研究。经梳理汇总,我们认为琼中可在遵循“促进稳定就业人员在城镇落户”这一基本原则下,通过提供相应凭证办理落户,并加强后续监管。具体操作层面,建议在省公安厅指导下有序开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璞

联系电话:65350319/1520898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