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议字〔2021〕34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64204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郭义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土地整合托管新兴产业,制定海南省土地整合托管实施办法,以满足建设社会主义美好新农村的客观需求”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重视农村土地整合托管新兴产业,制定海南省土地整合托管实施办法”对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几点相关工作:
一、逐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整合。一是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2020年3月,我厅印发《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琼委农办〔2020〕5号),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基本上摸清了我省农村耕地经营权流转底数,为规范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整合打下基础。二是指导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减少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的发生;三是待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下发后,我厅将对我省已签订的流转合同进行更换,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为农村土地整合提供重要支撑。
二、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推动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一是政策支持。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培育专业化托管组织,强化项目支撑,加强宣传培训等,为推进我省农业生产托管,加快推动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二是项目支撑。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市县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要求项目市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强化主体责任,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加强培训、督导。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调研的通知》、《关于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业务培训班的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农经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等文件, 深入市县调研、督导,积极组织市县参加培训学习,促进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项目实施,推动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推动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作贡献。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4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钟伟;
联系电话:0898-65338100